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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岁老妇生女”超生罚款还是免了吧
http://www.scol.com.cn(2019-11-4 7:53:4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还有一个多月就要过68周岁生日的枣庄市民黄维平最近成了网红,原因是67岁的妻子刚给他生了一个女儿。在此之前,黄维平夫妇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两个孩子都已经成家。11月1日,黄维平接到了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电话。该工作人员称:“居委会开了个计生会议,讨论到了他添小孩的问题,但是还并不确定是否须要缴纳罚款。”(11月3日《澎湃新闻》)

  “67岁老妇生女”,面临的事儿不少:子女已经遭遇冷眼,不愿意与父母来往;年龄大了,养育孩子成了不小的负担;计生部门认为可能需要给予处罚,因为这属于超生的行为。

  完全依据有关规定,“67岁老妇生女”确实属于超生的范围,这对老夫妻已经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如今生育了第三胎,显然是触碰了有关规定的。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常生育三胎的家庭的确应该接受罚款,目前,对于黄维平是否应该被罚款,当地有关部门正在核实调查。当地有关部门表示要掌握这对老夫妻前两个孩子的信息,才能最终确定生三胎是否符合罚款要求。最终将向社会公布结果。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每多生育一个子女,依照规定基数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假如说,“67岁老妇生女”最终确定违反了规定,那么这对老夫妻将面临不小的罚款额度。不过,处罚一旦执行,则是属于“符合法理却不符合情理”的层面。

  “67岁老妇生女”这样的事情属于“突然的结果”。这对老夫妻也没有想到“还能生育孩子”,而且这种情况并不具有普遍意义。因此,有关部门执行计生政策不能太教条。目前需要做的事情,不应该是考虑“是不是需要罚款”,而是该如何帮助他们,该如何让孩子健康成长。

  已经60多岁的人了,无论是身体的压力,健康的压力,资金的压力来说,都会是巨大的,这么大的老人养育幼小的孩子十分不容易,面临的各种压力是难以承受的。如果还是执行“计生罚款”,就会让这个家庭陷入更大的困境之中。即便,按照要求需要收缴“社会抚养费”,也应该做到特事特办的宽容,毕竟让“67岁老妇生女”的孩子健康成长才是更需要做的事情。

  “67岁老妇生女”,计生罚款的事儿还是免了吧!能帮一把就帮一把,规定是严肃的,但是执法却不该是冰冷的。(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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