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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管农村工作需防止“三个走偏”
http://www.scol.com.cn(2019-9-3 7:58:2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王坤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分七章三十六条,既对党管农村工作提出了总要求,又在遵循原则、工作机制,以及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新任务,同时还对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包括农村工作队伍建设和保障措施方面,进一步细化了目标措施。

  重视并做好农村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农村工作也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期,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农村工作开创新局面,是我们正在努力追赶和奋斗的目标。《条例》明确,要建好基层组织,确保农村工作队伍稳定、有活力,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基础,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笔者认为,基层党委在贯彻落实《条例》过程中,从理解认识到思路方向,再到执行效果,都需严防出现“走偏”。

  首先,防止对《条例》精神内涵的理解走偏。党对农村工作的绝对领导,体现了“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重要思想内涵,完全符合党的根本宗旨。我们要正确理解,党管农村工作,不是权力增大,而是服务功能不断增强。说到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目的是走共同富裕道路,各级党组织是领导力量,党员干部是奉献者,人民群众才是最大受益者,这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就是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结合国家顶层设计,在学深学透《条例》内容,读懂弄通精神内涵的基础上,确保工作有进度、有效果、高质量。

  其次,防止对党管农村工作的思路方向走偏。从职能职责划分来看,基层组织是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做好农村工作的有生力量,义无反顾承担农村改革发展的时代重任。然而,只有思路好、方向正,工作才会沿着既定目标有依有序、稳步前进;反之,工作就会偏离航向,甚至离中心任务渐行渐远。农村工作离不开党的领导,但不是由党组织唱独角戏,既需要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更需要所有群众支持配合。因此,我们对党管农村工作的宣传教育一定要到位,引导农民树立“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永恒信念。只要农民群众都响应起来、行动起来,农村工作自然焕发无限生机与活力。

  再次,防止对《条例》贯彻落实的预定效果走偏。以前,有些地方为了快速体现工作业绩,喜欢抓特色、找亮点、树典型,过度扩大示范效应,最终导致发展不均,群众满意度大打折扣。所以说,做好农村工作,应坚决摒弃片面狭隘的政绩观,要把推动农村协调发展、均衡发展作为攻坚目标。解决“三农”突出问题,从决策部署到政策落实,本身具有普惠性特点。在执行层面,若总是习惯性抓点位、推示范,虽能达到片面的预想成果,但实则会导致发展失衡,进而拉大发展差距。为此,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深度融合,不能厚此薄彼、以点带面,力求达到普及普惠,真正实现全面发展,才是群众所想、所需、所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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