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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僵尸自行车”难题,应破除“僵化思维”
http://www.scol.com.cn(2019-9-3 8:38:0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左崇年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8月26日,记者来到西城区牛街东里二区。还没走进单元,记者就注意到,1号居民楼外地下室屋顶和小区的角落里堆放了30多辆自行车,其中不少自行车已经锈迹斑斑,车胎干瘪,有的车架已经断裂,有的车身上挂着杂物。这些卫生死角同时还堆满了垃圾和枯枝烂叶。记者探访多个小区存废旧自行车清理问题,僵尸自行车占据楼道内外,“僵尸”物品清理需“主人点头”;政协委员建议配备回收站。(9月2日《新京报》 )

  小区内一些车辆成年累月原地不动,趴在小区的楼道灯各个角落,面对这样的有主或无主的自行车,市民给了它一个形象的名字——“僵尸自行车”。由此挤占小区公共空间,影响道路交通,不仅造成一定的资源浪费,而且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无论是逼仄小区公共场所,还是高楼林立的楼房住宅区,随处可见的“僵尸”自行车,已成为社区管理者绕不开的头痛难题。这些随意丢弃的自行车占用了社区和楼道里的各种公共空间,很多居民都反映看着闹心,影响社区环境,不仅困扰着小区居民、物业,也让居民的活动空间被挤压,甚至成为“绊脚石”。尤其是楼道里的“僵尸”自行车带来不少安全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小区内堆放的废旧自行车、电动车,在法律上称之为废弃物,长期弃置可推定为遗弃物品,属于无主财产。车辆停放处的土地管理人,如物业公司、单位有权对财产进行处置。但长期以来,需要清理与真正清理起来往往也遇到麻烦事。不清理没人管,一旦清理了就要遇到产权问题的赔偿纠纷。

  治理“僵尸自行车”应破除“僵化思维”。应从维护公共安全和利益视角去化解这一难题。破解清理小区“僵尸自行车”这一难题,不仅需要清晰明确的制度和条款,更需要的是知民心、顺民意的管理智慧。一些社区用智慧完美解决了这个事儿虽不大,却往往会引起居民反感和争端的社区常态事件,同时也为这些“僵尸”自行车寻找到了另类归宿。如有的小区在每个小区设立废旧自行车集中堆放点,请业主自行认领,在规定期限无人认领的,将作为无车主统一处理。

  还有的小区将无人认领的废旧自行车进行改装,装上座套,挂上牌,只在小区内部免费使用,业主骑到自家楼下后,只需放在单元门口的自行车停放处,在小区里巡逻的保安会及时将自行车收回集中停放点。既绿色环保,又可以美化小区环境。还有的小区本着公正透明原则处理“僵尸自行车”,小区物业将处理结果及时向大家公布,总共清理了多少,能用的有多少,让业主了解物业的处理情况,以取得业主的支持。这些都不失为好的办法和经验,值得借鉴和推广。总之清理小区“僵尸自行车”,还居民活动空间应该成为常态。 (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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