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观点阵地 >> 正文
“定位”矫正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越位”与“缺位”
http://www.scol.com.cn(2019-7-17 17:19:4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何发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当前,在基层党组织建设过程中,各级地方党委发挥了积极正面的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党组织的建设,但职责不清、权利不明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特别是上级党组织职能的缺位或缺位,造成了“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强管,管了的又管不好”“看见问题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等现象。

  “越位”现象。“越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地方党组织“以上代下”,包揽了过多的应由基层党组织所承担的职能。具体表现在发展党员、阵地建设、组织活动等方面。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的管理和推动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但并不等于由上级党组织直接完成。一些地方党组织习惯于计划经济时代的传统做法,自觉或不自觉地将基层党组织作为附属单位,甚至直接干预基层党组织的自主权利。导致基层党组织在工作中乏力,阻碍了基层党组织的建设与发展,造成基层党组织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缺位”现象。“缺位”现象主要体现在基层党组织,是指基层党组织在履行基层党组织建设过程中,未能扮演好自己应有的角色,未能履行好自己应尽的职责。相对于一些地方党组织的“以上代下”,一些基层组织惯于依赖上级党组织,开展工作存在指哪打哪、被动开展的问题。导致上级党组织在对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缺乏,基层党组织发挥主观能动性不够。

  “定位”矫正。要解决“越位”和“缺位”的问题,需要捋清权责、定位矫正。首先要解决思想观念问题,上级党组织要摒弃旧的传统观念,创新思维,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过程中,该放权的必须放权,不能随意包揽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给基层党组织的自主权,促进基层党组织的职能作用有效发挥。其次,实行“三定”,即定岗、定人、定责。在工作中,上级党组织要做到职责分明,积极对基层党组织进行日党业务指导和开展工作督促,直接或间接地支持和关心基层党组织建设。特别是在“定岗、定人、定责”工作方面,只有建议权,没有裁决权,更不能干预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再次,各基层党组织要转变思想观念,椐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科学拟定工作岗位,通过竞争上岗(或选派理论功底好、政治性强、作风正派)的工作人员充实到工作岗位从事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积极拟定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和完善工作管理制度,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迈着健康的步伐,持续、稳步推进。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