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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拒绝提拔的女干部别“一棍子打死”
http://www.scol.com.cn(2019-7-22 7:54:2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安子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7月19日,经《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媒体报道及转载后,云南绥江县两名女性党员干部钟尚敏、宛辛勤因拒绝组织提拔被严肃处理一事引发广泛讨论。(7月21日澎湃新闻网)

  据悉,去年8月,绥江县委经考察调研,拟将会仪镇财政所科员钟尚敏和县财政局企业统评股股长宛辛勤提拔为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组织谈话过程中,钟尚敏和宛辛勤竟先后拒绝接受组织工作安排。

  常言道:“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按理讲,对于一名干部而言,组织的提拔不仅是对自己的信任和期待,也是助推个人走得更远的重要平台,应该是一件好事。可上述二人经过所谓的深思熟虑之后,毅然决然拒绝了组织的意愿,并分别表达了不接受组织安排的理由,即钟尚敏的理由是到新岗位工作可能照顾不好家庭,而宛辛勤的解释则是自己的身体可能应付不了新的工作岗位。

  “制度是块钢,谁碰谁受伤”。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基于此,对于钟、宛二人无视组织纪律,拒不服从组织人事安排的行为,经绥江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钟尚敏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宛辛勤全县通报问责,并建议县政府将其调离县财政局。

  无疑,对于触碰了党纪国法红线的干部,无论是谁,无论出于何种理由,理应要给予依法依规处置。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组织培养一名干部不容易,家庭走出一名干部不容易,自己成长为一名好干部更不容易。因为,干部一旦被组织处分了,轻则背上“心理包袱”,重则一蹶不振,这显然不利于干部健康成长,更影响了其所在单位工作效率和为民服务水平。也正因为如此,处分决定下达之后,本着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的原则,绥江县县财政局党组负责人多次与钟、宛二人谈话,了解她们的思想动态,力图帮助她们从根本上纠正错误认识。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惩处只是手段而非目的。因此,对受处分者,不能一棍子打死。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等部门要及时进行跟踪回访,在思想上给予教育和帮助,在生活上也尽力关心、爱护,使其重新焕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另一方面,“改过迁善从不嫌迟”,被处分者绝不能自暴自弃、抱有“破罐子破摔”的态度,而要从错误中吸取教训、悟出真谛,重拾信心、振作精神,以饱满的精神状态“重新站起”。同时,所在单位党员干部也不应戴着有色眼镜看待受处分者,而应当主动拉一把,让其发挥自身的才能,贡献自己的力量。

  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党员干部受了处分后只要积极改正、努力工作,照样有成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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