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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决定成儿戏”暴露一连串问题
http://www.scol.com.cn(2019-6-10 9:14:2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闲语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日前,一则关于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街道许楠等同志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的案件通报,在该区引发广泛关注。2014年10月,街道党工委对许楠的职务进行了调整,2015年底,许楠擅自离岗,回到原单位直至2018年6月。今年2月,接到群众举报,案件才水落石出。(6月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案件当事人和相关组织被问责,这本身没有丝毫质疑,必须严惩。不过案件背后暴露的一连串问题却发人深思。

  众所周知,无论是从组织原则,还是从党员的义务方面来说,党员干部坚决服务组织安排,这是起码的原则要求。在街道党工委集体讨论决定并发文公布了干部的个人职务调整之后,党员干部必须绝对服从,有意见可以提,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但绝不能以个人意见来搪塞甚至拒绝组织决定。

  许楠作为基层领导干部,丧失了基本的党性意识和组织原则,这种性质是极其恶劣的,也暴露出了基层领导干部日常教育管理软肋与漏洞。党员干部的初心使命在哪里去了?单位存在这样的领导干部,又如何教育管理其他的党员干部?从这个角度而言,强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可谓的正当其时。

  面对党员干部个人出现的党性意识问题,如果分管领导能够及时制止,强化教育,也不会造成更大负面影响。面对手下的党员干部出现这样是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分管领导结果却当起了“甩手掌柜”,对此态度暧昧,听之任之。

  显然这暴露出了干部管理的大漏洞。领导干部不仅要做到遵规守纪,更要管好手下的干部。新时代的领导干部不仅要自我表率,更要主动担当作为,要敢于严格执行制度规定,要不折不扣执行组织决定,容不得“太平官”思想作怪。从某种角度而言,领导干部不作为带来的负面影响更甚于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

  党员干部拒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长达2年多时间,地方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却不闻不问,这也令人反思。如此重大的事件,地方纪检监察部门不可能不知道。显然这暴露出了监督责任的缺失。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领导不过问,只要上级不追查,自己也就当起了“和事佬”。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其职能职责就是要及时发现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就是要敢于亮剑,才能维护制度权威,才能维护组织权威。

  在全面深化改革时期,干部选任与职务调整必然更加频繁。一方面我们要按照干部选任原则,科学选任干部,一方面也要结合干部个人实际做出合理安排,换句话说,在干部职务调整方面不能太草率。

  提早做好被调整干部的思想工作,及时强化交流沟通。这样才能让干部心服口服,才能激发基层干部的动力活力。事实上在这起典型案件中,基层领导班子在干部职务调整中却缺乏交流沟通,导致干部心生怨言,这也值得深刻反思。(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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