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公众关注的个人敏感信息收集方式、广告精准推送、APP过度索权、账户注销难等问题进行了直接回应。
《办法》规定,网络运营者收集个人敏感信息需向网信部门备案;定向精准推送广告,标识需清晰且用户可拒绝;明令禁止APP强迫授权或默认勾选;注销账号和删除个人信息尊重用户“被遗忘权”。
《办法》一出来叫好声一片,网民感到个人隐私保护正在切实落实中。
确实,在以往的个人隐私保护办法中,相关部门更强调网民的自我保护,比如,个人的身份、证件号码、户籍、金融证券账号、密码等信息尽量不在接入互联网的电子设备上存储;网上填写此类信息时要慎重,对于必须在互联网上提交的信息,采取最小化原则填写;使用高强度密码,在不同网站、应用尽量设置不同密码并定期更换密码等等。但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网上使用业务、打理日常生活的频率、几率在爆发式增加,填写各种信息几乎是所有网络营运商的要求,大家也见怪不怪。殊不知,填写信息在保护网民使用权的同时,真的也可能成为一些网络营运商另打主意的敛财手段。
私自把信息卖给第三方都已经是很OUT的手段了,通过数据收集发送精准广告、甚至了解你的日常消费习惯,甚至你家人的消费习惯来精准刻画你的“形象”才是让人感到可怕的事情,而这样的正大光明的索取隐私,光靠网民自己去注意、去保护,显然已经力不从心。
《办法》的出台,无疑是对个人信息保护给了强有力的支持,网民在填写信息时,能够清楚知道我在哪里填写了什么信息,如果这些信息泄露,可以追溯源头,可以依照怎样的法律法规来维权。
科技的发展也必然为法律法规的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生活质量跟幸福感的提升,也必将是依赖科技进步跟法律完善共同构建的安全感。期待《办法》尽快正式出台,为这样的保护个人信息隐私的条歀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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