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由成都市兰花楹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孩子的院子”亲子乐园,发生一起游客冲出滑梯防护设施事故。截至5月2日2时,2名成人伤者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12名受伤游客正在医院接受救治。目前,涉事企业相关负责人已被控制,该乐园已被责令停止运营。(5月2日《四川在线》)
近年来,各地各种大中型游乐场所如雨后春笋般地“冒”出来,不但让众多游客享受到了“玩的乐趣”,而且也让众多经营者从游客身上赚得“盆满钵满”。但游乐场所安全事故屡屡发生,游乐场所的安全管理漏洞引发公众的“质疑”。
2015年2月20日晚9时50分左右,陕西省榆林市商州区金凤山游乐园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一名17岁女孩在游玩结束解下安全带后,被突然运转的游乐设施抛入高空甩落地面,经抢救后不治身亡。2017年2月3日,重庆丰都县朝华文化公园游乐场内,一名13岁女孩在乘坐游乐设备“遨游太空”时,座位安全带突然断裂,少女被甩向高空后跌落身亡。2017年7月11日,在成都某儿童游乐园里,一名小孩在玩耍过程中爬上“小火车”行驶“轨道”,不慎卡在其中,而小孩身旁的家长及周围其他人均未能及时发现。事后,小孩不治身亡。2018年5月30日,在安徽省合肥欢乐岛,一名20多岁的女游客在体验园区内滑索游乐项目时发生意外,从数米高的半空中坠落,辖区120急救人员和警方赶到后,确认该女游客当场死亡。这一起起因设备质量、监管不力、家长疏忽等原因引发的游乐场所安全事故,无不在警示我们:游乐场所的“安全管理漏洞”亟须尽快填补。
首先,监管要到位。对各大游乐场所的设施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应建立常态化的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地毯式的安全检查,确保各类游乐场所的设施安全“万无一失”。同时,要完善、规范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及相关的应急救援机制。
其次,检修要保证。一些游乐园的经营者为了节省支出,往往从设备投入使用开始,就不采取定期检修,对设备的安全隐患心存侥幸,麻痹大意。有的往往等到真的出事故了,才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因此,游乐设施经营者应在每日投入运行前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完善经营管理,做好游客的安全引导工作,确保游乐场所内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消费者安全。
其三,责任要落实。要加大安全责任的落实,对是否落实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责任人员,是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定期安全检验,以及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按章操作等,都应一一予以严格落实。
其四,惩罚机制要跟进。相关部门应建立相应的惩罚机制,对在安全工作上出现事故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相关部门除了要督促整改之外,更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对其实行严厉惩罚,让经营者付出“沉重的代价”。
当然,游客也应有“安全防范意识”。游客在游玩时,应始终把“安全”二字带上,严格遵守游乐场所设备使用的相关规定,要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自觉系好安全带等安全保护装置,配合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绝不能肆意妄为,置安全于不顾。尤其是在一些儿童游乐园里,家长要担负起孩子的安全管护责任,切不可让孩子出于安全管护的“盲区”,而导致悲剧的发生。
“安全无小事,安全大于天。”笔者相信,只要监管部门、游乐场所经营者和广大游客都能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牢牢编织好“安全”这张防护网,就一定能避免游乐场所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确保每一位游客在游乐场所里既玩得开心,又安全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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