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青岛爱彼迎民宿房主被警方行政拘留。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原来这位房主一边开民宿,一边将摄像头装在路由器里,并对着卧室。发现房间内藏着路由器的是一名从事信息安全工作的游客,他此前曾通过商业安全和隐私保护培训了解到如何检查偷拍设备。该游客告诉北青报记者,他在3日晚上拿到了嫌疑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获悉民宿房主被行政拘留20日,并处罚金500元。(5月6日《北京青年报》)
看看新闻,想想可怕。游客住民宿,竟然人不知鬼不觉被房主偷拍。看来人们的隐私无处不在裸奔。可是这一次民宿房主遇到克星——被从事网络安全工作的游客揭穿告发,民宿房主因此不但被行政拘留20日,并处罚金500元,而且被清除出场,永无经营资格。这一次亏大了,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实是自得其咎。
“教科书式反偷拍”的游客值得点赞,也值得学习。但是仔细一想,“教科书式反偷拍”怎么也让人高兴不起来。酒店住户流动性大、涉及面广,客房隐藏摄像头,让房客隐私全无,社会危害性极大。偷拍的“妖魔鬼怪”无出不在,但是“教科书式反偷拍”的能人确不是很多。毕竟不是人人从事网络安全工作的,大都没有反偷拍的能力。假如我们一不小心就会被偷拍,隐私被侵犯,还会蒙在鼓里。
对于隐私泄露,人人深恶痛绝,个人信息安全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整个社会难言之痛。互联网时代,网络安全实在至关重要,无论是技术上的安全还是法律规范上的保障,都缺一不可,面对“大数据”,我们不能让隐私“裸奔”,反偷拍至关重要。对于偷拍一般人被侵犯隐私却感觉不到,反偷拍不是谁都从事网络安全工作的。所以人们担心“教科书式反偷拍”能否复制?
“教科书式反偷拍”上演现实版的“窃听风云”。人人随时都有可能成为被偷拍的受害者。不管是从维护公共秩序安全稳定的角度,是从保护个人隐私权益维护法律严肃性的角度,还是从校正社会个体行为畸形促进社会健康和谐的角度,现实版的“偷拍风云”都不该再上演。但是让“偷拍风云”远离公民,不能指望“教科书式反偷拍”,因为公民大都不可能成为网络安全工作者,“教科书式反偷拍”对公民来说不可能做到。
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私生活安宁受到法律保护,对其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隐私权同时具有专属性、秘密性、可放弃性三个方面的法律特征。隐私权的内容包括个人生活安宁权、个人信息和生活情报的控制和保密权、个人通讯秘密权、个人对其隐私的利用权等四个方面。法律赋予公民的隐私权,一旦远离了程序法的有效保障,就会乱套。信奉“教科书式反偷拍”,不如为我们的个人信息穿上“隐身衣”,离不开国家相关部门进隐私保护相关法律的推进和对信息安全的有力监管,以及对偷拍等侵犯隐私权犯罪行为的有效打击。对于偷拍他人隐私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可处以罚款或者拘留。刑法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类似事件屡屡发生,不排除存在模仿效应,一些不法分子眼见违法代价不高,或许会纷纷试水。因此,严厉打击是对这类行为最有力的震慑。(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