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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短命”的驾照说明啥?
http://www.scol.com.cn(2019-3-3 9:28:4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张维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2月25日晚11时,河北青龙满族自治县平方子乡某村38岁男子陈某某酒后驾车,被秦皇岛市公安交警查获,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一次记12分、注销驾驶证的处罚,该男子懊悔地说:“考了半年驾驶证,上午11点终于拿到了证。因为高兴,所以晚上找朋友喝了点儿酒,没想到刚从饭店开车出来就被抓到了。”(3月2日《燕赵晚报》)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条铁律早已成了人们耳熟能详的交通安全名言警句。可我们有些机动车驾驶人在实际操作中却把交通法规当耳旁风,酒后驾车、醉酒驾驶仍有屡禁不止,屡见不绝态势。这不,河北青龙满族自治县平方子乡某村陈某考了半年驾照,因酒后驾车被秦皇岛市公安交警查获,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一次记12分、注销驾驶证的处罚。至此,堪称“最短命”的驾照。

  考驾照不容易,既费钱又费力,加之时间和精力成本也昂贵,所以很多人对来之不易的驾照格外珍惜。平心而论,陈某对自己好不容易考到驾照也很珍惜,不过,他在欣喜之余,却有忘乎所以,顾此失彼了。明明自己饮酒后就不能再开车,可他却要抱有侥幸心理,非要视《道路交通安全法》于不顾,竟然以身试法。所以,交警对其依法处罚也是咎由自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明文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并相应制定了严格地惩罚措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与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还把“醉酒驾驶”定为犯罪,根据刑法修正案,凡醉酒驾驶,即便不发生严重后果,也可能会被判处刑罚。按说,这条法律早已生效施行8年多了,可为什么还有不少人任性为之,抱有侥幸心理呢?

  由此,在笔者看来,“最短命”的驾照也说明,谁若拿法律法规当儿戏,置道路安全于不顾,谁就必然遭到法律惩处。要知道,这世上从来就没后悔药,只有老老实实做人,规规矩矩守法,你才能行稳致远地走好人生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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