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个月大的孩子发烧42度,妈妈向单位请事假遭到主管拒绝,要按旷工处理,1月9日,一则哺乳期女性的“维权”信息在大连本地社交平台上引发热议。有网友谴责公司不近人情,有人认为制度就是制度,不能道德绑架,也有人质疑年轻妈妈请事假太多,同时也有人感慨婚育女性在职场和家庭之间的无奈。(1月14日《半岛晨报》)
9个月大的孩子高烧42度,作为职场妈妈心急如焚,要向单位请假本来就理所应当。从家庭来说,孩子都是妈妈的心头肉;国家层面上讲,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而对单位管理制度,这时散发出暖意,给职工和职工职工亲属给予人文关怀,必然能使职工感知单位这个大家庭的温暖。
不可否认,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单位有制度,就应该对事不对人,不打折扣来执行。然,话又说回来,制度是死的,人却是活的。你那边十万火急孩子高烧不退,妈妈要请假带孩子去医院看病,这边还依旧冷漠无情,将请假的妈妈以旷工处理,于情于理又怎么说得过去呢?
事实上,说到企业管理人性化,早在多年前,一些企业就流传着这样的管理理念:“人管人累死人,制度管人管死人,文化管人管灵活”。由此,我们不禁要问:企业建章立制究竟是为什么?我想,一方面是,确保工作纪律的严明和执行力的精准到位;另一方面就是,要确保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以及工作质量和效率大幅提升。
可不论是企业大目标,还是细化到职工个人的小指标,这些都离不开人的主观积极因素,没有人的奋发有为,积极进取,一切工作也就无从谈起。所以,在我看来,单位不论是对女员工,还是对男职工,过分克扣,过于冷漠无情,最终只能逼得职工离心离德,甚至让人感到心寒。
为此,笔者认为,不论是工作岗位上的一个萝卜一个坑,还是制度严明对事不对人,其都不是“婴儿高烧请假被拒”的理由。要知道,在处理任何对立矛盾上,只要我们秉承人本理念,想职工之所想,急职工之所急,就一定有办法解决职工实际困难的。(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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