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一天天临近,为了应付家人催婚的租友市场,再次“火”起来,各大社交平台相继出现租女友、租男友的相关信息,租友网站、租友APP也火热起来。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租友平台几乎不审核用户信息,充值为会员后还可对原本保密的他人信息进行查看,一些平台甚至暗藏色情服务信息。(1月28日《新京报》)
租友过年,已经成为一种时髦的现象。不陪睡,不接吻,不陪酒……一天多少钱,明码实价,出租自己已经成为了一种新兴的职业。要是遵纪守法,正大光明地挣点钱,也是助人为乐,无可非议。然而,有些卖淫女以应征女友为名,行卖淫之实,坑害他人,卑鄙无耻。这种一方出钱,一方演戏的把戏,表面上看,没有太大的问题,其实暗藏着巨大的风险。一些卖淫女在出租自己的时候,不仅没有拿到钱,有的被强奸、被杀害。男生被租来的卖淫女敲诈的案件也时有发生。应该引起大家注意的是,那些卖淫女大都把自己装扮成良家妇女,甚至声称自己是高校学生,欺骗性非常强,很难辨别。想要租女友的人小心了,免得上当受骗后悔迟。
按照现行法律,租友平台处于一种灰色地带,实际上并不具有合法经营的资质。如果只是单纯要求受雇人提供陪雇主逛街、吃饭,属于法律上的雇佣关系,合法有效,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包含接吻、以恋人身份约见亲友等,则涉及了“男友”“女友”特定的人身性质,根据我国民法总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违反了社会公德,应认定为无效合同条款,不受法律保护。如果租友之间付费发生了性行为,就属于财色交易;如果租友平台主动提供这种同居服务,就涉及非法经营罪,市场监管部门就会取缔并给予罚款。情节严重的,就会涉及介绍卖淫罪和组织卖淫罪。公安部门一旦认定租赁双方属于卖淫嫖娼行为,就会给予治安拘留的处罚。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发证机关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通知企业登记机关;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备案机关责令暂时关闭网站直至关闭网站。因此,网络平台对于他人发布的相关信息需要尽到相应的审查义务,如果未尽审查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事实上,租友现象是一种比较特殊的事情,其中涉及道德和法律问题问题,这两者既相联系又存在差异。道德不能使用法律手段强制进行规范,只能由道德来约束。比如,租男、女友以后的居住、接触等问题,法律就无法干涉。因此男女双方必须要增强自身行为后果的预判能力、真实性的辨识能力和预知风险能力,三思后行,谨慎应对。正所谓:观音菩萨拜观音——求人不如求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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