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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参加工作”被动回应不如主动释疑
http://www.scol.com.cn(2019-1-14 8:45:1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许朝军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月11日,泰州市委组织部对16名拟提拔干部进行公示,并配发了照片及简历,其中一人13岁参加工作,受到广泛关注。针对相关情况,泰州市委组织部回应称,这名干部13岁时参加当地杂技团,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可认定为实际参加工作时间。(《北京青年报》1月13日)

  刚开始一听到“13岁参加工作”的消息,估计很多人都表示怀疑,尤其是这样的消息一旦涉及到官员,“造假”立即会成为大多数信息受众的判断基础。但据当地组织部门回应,公示对象孔元1963年1月出生,参加工作时间确实是1976年10月,之所以出现“13岁参加工作”,是因为孔元1976年10月加入兴化杂技团乐队,组织上对其工作时间认定为1976年10月。而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文艺、体育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经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认定其参加工作时间。”而当地正是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对于未满16周岁参加工作的其他情况,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孔元的实际参加工作时间予以确认。

  所有质疑和焦虑缘于一场误会。但误会总是接连发生,与“13岁参加工作”同样的信息,在各地都有出现。据北京青年报记者梳理发现,低龄参加工作的干部各地皆有。早在2012年4月,山西长治刊登一组拟任干部公示信息,公示的35人名单中,拟任正处级干部的是21人,拟任副处级干部的是14人。可是,其中2人参加工作时年龄为14岁、1人为16岁、5人为17岁。而经组织部门调查,上述参加工作年龄都是事实。但并非所有“低领参加工作”等年龄问题都事出有因,如安陆市市长人选洪永旺应年龄不实被取消资格收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如抚州市广昌县环保局原局长刘赟应不如实填报个人出生年份等问题被刘赟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如山西省临汾市原纪委书记沈庆华因为年龄造假问题而被免职……这些现象的存在,虽然原因各异,但大部分都与谋求升迁、为己牟利等密切相关,者至少说明对干部年龄的监督管理应试当前干部监管的一个重要内容和值得关注的重点监督领域,而自去年开始,从中组部到地方组织部门相继开展干部年龄身份核查,也更体现了这一点。  

  质疑也是最好的监督,尤其是对悖于常识的质疑,更值得关注。从这一点而言,“13岁参加工作”对象所在地泰州市组织部门及时回应并澄清事实,确实很有必要而且体现了对民意监督的及时反馈与回应,这对于构建干部监督网络、实现阳光公开选人用人而言,更显理性和科学。但即便如此,我们纵观类似的“13岁参加工作”现象,几乎都是先有民意质疑才有职能部门公开调查反馈,也就是说,虽然回应和反馈以及公开事实是及时的,也科学理性的,是严肃认真的,但为什么不公开在事先而非要等民意质疑才有回应呢?  

  干部任用公示是一个敏感的话题,也是组织部门慎之又慎的监督行为。作为组织部门和考核任用部门,对公示对象的基本情况考察和了解不会不深重,不会冒着失职失责的危险去随意儿戏。很显然,对于类似的“13岁参加工作”现象而言,组织部门和任用考察部门早就了解,而且也经过了认真的核查,但为何在公示中不及时公示呢?既然这一切都是合法合规的,都是符合规定且实事求是的,既然知道这些类似的“13岁参加工作”信息已经公开必然会印发民意质疑和焦虑,为何不在公示时就随之公开呢?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被动之憾。同时,相对于被公示对象而言,一旦陷入民意质疑和焦虑的包围,其对个人和所在单位构成的眼里可想而知,这不仅会直接影响到个人的工作积极性和心理情绪应激反应,同时一些不明真相的质疑和焦虑,也更会转化为一种不理性的职责甚至是攻击,虽然这些最终会被真相化解和消弭,但对正常工作秩序和公众认知秩序造成的冲击也可想而知。  

  因此,对类似的“13岁参加工作”等干部信息公示,与其被动到事后再回应来消弭负面影响和公众质疑焦虑,倒不如事先就及时对相关敏感信息和易导致质疑信息进行过滤和分析并及时进行公开,这才是最好也是最理性的监督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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