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从事医务工作的家长的“偶然发现”,接种了“过期脊灰疫苗”的婴幼儿可能就不止145个。(1月10日 澎湃新闻)
2019年1月7日,有家长反映发现孩子被接种了“过期疫苗”后,江苏金湖县委县政府立即展开调查。后经调查确认,从2018年12月12日到今年1月7日,近一个月内,共有145名婴幼儿在江苏金湖县黎城卫生院服用了过期脊灰疫苗。
“管理混乱、工作失职、监管失灵。”这是金湖县委县政府调查后,对“过期疫苗”事件的定性。实际上,黎城卫生院有多次机会可以避免这种影响恶劣的“工作疏忽”。
一则,金湖县疾控中心去年两次督查发现,黎城卫生院存在单日接种量过大,疫苗管理混乱、实际使用批号与出入库账册批号不符等问题,并下发整改通报。如果黎城卫生院能及时认真整改,规范疫苗管理,则可避免问题的发生。然而,直到2018年12月15日,县疾控中心再次督查,相关问题仍未整改,但县疾控中心并未促其整改,也未上报。
二则,2018年12月27日,金湖县疾控中心通知要求各接种单位将过期疫苗送至县疾控中心,集中送市疾控中心统一销毁。这批疫苗有效期至2018年12月11日,黎城卫生院若能定期清查“过期疫苗”,及时报送,则接种“过期疫苗”问题不会持续发生。但黎城卫生院却没有报送“过期疫苗”,县疾控中心也未继续催报。
三则,我国护理工作“三查七对”制度中“三查”的第一查,就是“查药品的有效期,配伍禁忌”。 接种人员在给儿童接种疫苗时如果能查一查疫苗的有效期,则可发现疫苗过期问题。然而,黎城卫生院没有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在疫苗出库时没有仔细核对疫苗批号及有效期,相关接种人员在给儿童口服疫苗前也没有认真进行“三查七对”。
一类疫苗系国家免费提供及回收,黎城卫生院应当没有动机故意使用“过期疫苗”,问题发生是由于“工作疏忽”。
什么样的状态,反映什么样的作风。发生儿童接种“过期疫苗”问题,工作疏忽只是表象,作风不实才是实质。金湖县黎城卫生院发生儿童接种“过期脊灰疫苗”问题,背后应是相关单位和人员对疫苗对于儿童健康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问题后果和影响估计不足,工作标准低下,职业操守缺失,精神状态不佳,服务意识差。
“过期疫苗”问题曝光后,金湖县黎城卫生院疫苗管理、接种人员被立案调查,将会受到严肃处理;县疾控中心领导班子及相关科室成员已经全部免职。相关人员受到处理,当属咎由自取。下步,县疾控中心、黎城卫生院需全面整改,全面完善,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切实整改落实。同时,整改中必须突出作风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要害,坚决去除慵懒散慢虚的作风,拿出焕然一新的好作风,为干好工作提供坚实的作风保障。(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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