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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灵活群体”合法权益释放法治红利
http://www.scol.com.cn(2019-1-19 13:43:4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婧蓝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月15日,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小组会议上,省政协委员、成都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张余松提交提案《关于加快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调整的建议》,建议从立法、监管、执法等方面,加强对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权益保障力度,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1月19日 四川日报)

  目前,成都市快递员、送餐员、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大约80万人。调研发现,新就业形态具有劳动关系灵活化、工作碎片化、工作安排去组织化等特征,使其从业人员成为游离于社会保障安全网之外的“灵活群体”,表现在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体系的比例还不高,缺少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当面临失业和工伤时承受能力不足,权益保障面临不少问题。

  不管是快递员、送餐员还是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这些都是社会发展而成长起来的新型行业,看似是很普通的社会成员,但是他们却是一个巨大的群体,在提升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上他们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这些行业涉及到衣食住行,还关乎着民众的精神世界,他们在整个社会中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这些群体,在一些人的眼中又是“服务员”“弱势群体”,他们的合法权益常常难以被保护。

  每一个行业都有各自的特性,这些行业相比于常态的劳动关系更灵活,工作内容也更繁杂,但是在劳动待遇和劳动保障上却远远不能“匹配”,不管是社会保障政策和就业人员该享受的合法权利,在他们的身上都难以落实。

  或许,在更多人的眼中,他们并不是收入最少的,甚至是多劳多得,自然对于那些未能实现的合法权益,一些人总是自动忽略,其实,不管收入的高低,他们在享受合法权益的时候,都应该是平等的。

  不管是何种行业,也不管何种职业,都应该遵守自己行业相应的规则,也要接受社会的监督,遵纪守法,同时,在权益保障上也不能游离在外,而通过法治的方式,为他们的合法权益“正名”,释放了法治的红利,也彰显了民生情怀。(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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