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经济生活 >> 正文
别对“收费公路经营可超30年”盲目拍砖
http://www.scol.com.cn(2018-12-21 9:20:1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殷建光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2月20日下午,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等三部新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规提高收费公路设置门槛,规定今后新建收费公路必须达到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新建一、二级公路和独立桥梁、隧道不得收费,车辆通行费“入不敷出”的省份不得新建收费高速公路。随着新建公路向中西部地区和山岭重丘地区延伸,建设成本提高,项目收益下降,为了保障未来收费公路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对于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收费公路,偿债期限可以超过30年。(12月21日《新京报》)

  一般而言,一些论者一见到收费,就反感,就会拍砖。这次,“对于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收费公路,偿债期限可以超过30年”的条款,肯定会受到一些人的拍砖。其实,这是一种用“民生利益”打造“眼球言论”的大忽悠,是对高速公路健康运行的不负责,是对人民长远利益的不负责,是对交通和谐发展的不负责。

  为什么会有“收费公路经营可超30年”这样的条款呢?四个原因,一是随着高速公路的延伸,高速公路向山区延伸是必然的,其成本必然越来越高,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单纯的依靠国家财政是不现实的,必须走贷款修路之路。二是随着高速公路的增加,针对具体的高速公路收费收入必然趋于减少,因为人们有了更多的高速公路选择,不可能都走一条路了,这样,就必然延缓贷款回收的时间。三是高速公路健康运行,必须有大量维修投入,这个维修投入必须从高速公路来,不能单纯的依靠国家财政。四是随着社会的发展,高速公路的使用时间增加,高速公路的维修投入日益增加,但是,收费标准还停留在九十年代,自然难以弥补现在的高速公路发展缺口,按照现行《条例》高速公路到期停止收费,将立即陷入“无钱养护”的困境,不仅无法保障提供高效、安全、快捷的通行服务,还会使路况水平下降。因此,有必要重新制定标准,告别原来的30年还款局限。

  当然,“偿债期限可以超过30年”这样的条款也不是放纵高速公路收费的标准和时间,而是要让高速公路收费走上科学健康的经营发展轨道。比如,在制定政府收费公路项目的偿债期限时,应当按照覆盖债务还本付息需求的原则合理设置;实施收费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增加高速公路车道数量,还可重新核定偿债期限或者经营期限;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债务偿清的,应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实行养护管理收费,并将建立差异化收费、收费标准动态评估调整机制;等等。这些新规利于高速公路收费成为促进高速公路服务质量提升的重要保障。

  根据《2017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2017年度,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5130.2亿元,支出9156.7亿元,收支缺口4026.5亿元。从这个数据看,公路的收费难以弥补支出的缺口,但是,我国的经济高质量发展又必须有高质量的公路来保障,因此,高速公路收费工作还是一个比较长久的工作。现在,关键是科学、合理,唯如此,才能让高速公路更好的满足中国经济的发展,满足群众幸福出行的需求。如果彻底停止收费,必然让高速公路的发展与质量停滞不前,前功尽弃,危害中国经济的发展与群众日益提高的幸福出行指数。

  别对“收费公路经营可超30年”盲目拍砖,理性认识,科学监管,才是正道。(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