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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茅是否列为优秀民企”应谨慎评估
http://www.scol.com.cn(2018-12-9 8:24:1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拟对52家优秀民营企业进行表彰,企业名单已在自治区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其中,倍受争议的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被列在公示的名单上。(12月7 日《内蒙古日报》)

  这几年,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倍受争议。有记者通过研究近十年的公告文件,不完全统计的结果显示,自称由67味中草药配制成的鸿茅药酒的广告,曾被江苏、辽宁、山西、湖北等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暂停销售数十次。可令人费解的是,鸿茅药酒违法广告在各地被查处的同时,仍不断以“国家中药保护品种”之名,继续营造其保健品形象,在药品和保健品市场左右逢源,销量一路高歌猛进。

  鸿茅药酒之所以能糊弄全国这么多民众,而且糊弄了这么多年,让众多患者上了当,这说明除了一些媒体和有关行政部门极不负责任之外,更是这个企业缺少最起码的社会良心。现在一些媒体表面上自称是党和人民的喉舌,实际是成了一些不法药商的“代理人”,给一些不法药商提供了舞台。一些媒体见钱眼开,有奶就是娘,只要有钱,就不对广告进行严格审核。而普通老百姓认为省级或国家级媒体上做的广告是经过严格把关的,不会糊弄人的,因而容易上当受骗。但这些广告的监管部门和播出媒体,明知有的广告不符合规定,也照播不误。而有关职能部门却只管罚款,不去除根。从而使那些“神药”越来越“神”。而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更不把民众的身体健康当一回事。

  鸿茅药酒为一款甲类非处方药品,违法广告背后,真正被忽视的是无数中老年群体的用药安全问题。不可否认,一个民营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应该的,如果不追求利润,企业就失去了发展的动力,非但企业不能持续发展,而且它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也无法得以保障。但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必须坚守道德和法律底线,也应把社会效益放在重要的位置上。民营企业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经营活动一定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企业必须做到诚实守法经营,遵守法律规定的一切的行为规范。企业的道德责任也就是一个企业的良心,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该自觉履行一个社会的伦理准则和道德规范。民营企业应该遵循社会所倡导的商业道德、平等交易、诚实守信源等理念。只有一个有道德讲伦理的企业才会为全社会所认同,才会获得更好地发展机会。优秀的民营企业更应该给其他企业做出好的示范。因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是否被列入“优秀民企”,当地应该慎重思考,谨慎评估,不要随意列入从而产生副作用。如果只以利税为评判标准将其列入,只能使其以后更加胡来;如果评估后认为不符合条件,不将其列入,对其可能是一个很好的促动。(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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