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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地铁陋习”并非没有约束手段
http://www.scol.com.cn(2018-12-15 9:33:0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2月12日,一段视频引发网友热议,视频显示,北京地铁2号线上,一名男子在车厢内吃小龙虾,并将小龙虾的皮随手扔在车厢内。据北京地铁公司核实,乘务管理员曾多次劝阻男子不要在地铁内饮食,乱扔东西,但该男子均以“没有违法”为由拒绝。记者发现,多地均发生过乘客在地铁站内“吃喝拉撒睡”的奇葩事件。而针对这些奇葩事件,地铁公司坦言自己并无强制执法权。(12月14日北京青年报)

  在地铁车厢内吃东西本就不该,属于“地铁陋习”的一种。可这位男子不仅吃小龙虾,还把小龙虾皮到处乱扔。哪怕乘务管理员多次劝阻,可他就是以“没有违法”为由拒绝,不仅欠文明,还缺教养。然而,面对如此不文明乘客,地铁方面却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理由是地铁方面并无强制执法权。那么,对“地铁陋习”真的就一点办法没有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虽然北京有相应的乘客守则要求乘客文明乘车,但作为运营方,地铁方面确实没有强制执法权。《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第四十条规定,乘客应当自觉保持车站、车厢的文明卫生,如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废弃物、乱写乱画……如果有乘客违反,运营单位有权采取制止、劝离或者拒绝提供服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依法移送交通部门或者公安部门处理。遗憾的是,2014年在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待审议的《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稿中,已将“地铁禁食”条款删去。

  如此看来,还真拿地铁吃东西且乱扔垃圾没办法了?在地铁车厢内食用带有刺激味道的食品饮料,会影响到车内环境。那么,自觉维护乘车环境,抵制不文明行为,就只能靠“提倡”?如此,又有多少乘客能做到自律?也可见北京当年删除“地铁禁食”条款就值得商榷。在人们还没有达到足够自律的情况下,就该以他律约束。而就算北京删除了“地铁禁食”条款,对于这位男子的行为,还是有办法约束。交通运输部出台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已于今年7月1日施行。其中明确,乘坐地铁时的违法违规行为,将被收入信息库。

  然而,北京地铁看似还没有建立起这个“信息库”,否则,就该以这位男乘客违反其中的条例为由,把其列入名单。不是因为该男乘客吃小龙虾,而是“乱扔垃圾”,就凭这点,他就该受到应有的惩戒。近年来,“地铁陋习”显得越来越多,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和舆论热点。乘客给孩子在车厢为孩子把尿、女子地铁吃凤爪飙脏话、男子地铁吐痰被打,知错不改还爆粗口引众怒,等等,不断刺痛公众的神经。如果这些陋习得不到有效遏制,岂不拖了文明社会的后退?

  从世界范围看,无论地铁线路运营较早的国家,还是地铁的后发国家,都对地铁有着区别于一般公共交通的特殊要求。除了内部运营有严格要求外,对乘客不文明甚至违法违规行为都有约束,如把地铁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息库之类。而成都等全国多数城市,都把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等轨道交通车厢内禁止吃东西、躺卧等写入了城市轨道交通管理规定中,违反者将被处以数百元的罚款。这对有效遏制“地铁陋习”产生了很大威慑作用。

  其实,“地铁陋习”绝非小事,一旦失控,有可能变成违法犯罪。方便快速的轨道交通,现已成为很多市民出行的首选。乘地铁愉快出行,一方面需要交通硬件的完善,而另一方面也需要文明乘车软实力的提升。如今,地铁已成为拥挤嘈杂中展现个人素养的一个窗口,也是一座城市的文明缩影。在享受地铁快捷方便的同时,如何创造文明有序的乘车环境,仍是需要进一步探讨的话题。仅靠道德谴责甚至谩骂都无济于事,必须从制度上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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