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四川巴中通江县6路公交车上,一男子还未到站台就想下车,司机未停,男子与司机产生言语冲突,抱着小孩跑到驾驶室理论并想抓扯司机,后被前门的女乘客拦住,全车人员见状站起来指责抱小孩的男乘客,司机靠站台停车,在全车人的指责下,男乘客抱着孩子,一行人下车。据了解,在公交站台不远处就有河沟,为了安全,全车人指责男子。阻止男子的女乘客介绍,“他想要抓司机,我肯定会阻止他。”(11月8日《成都商报》)
重庆公交坠江,15条鲜活的生命顷刻就化为乌有。我们在痛定思痛剖析这起事故深刻教训同时,不禁要把起因归结乘客安全思想意识不够牢固,尤其是在公共区域,大家都本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即便在公交车上,自己也置身其中,有时受惯性思维的影响,也在一旁无动于衷当看客。
我们说,任何事故发生就在那一瞬间,而把握预防事故的主动权也在一瞬间。也就是说,在公众场合,只有时刻绷紧安全弦,才能将安全事故的苗条扼杀在萌芽中,自身的安全才能得到可靠保障。
这次在四川巴中通江6路公交车上,正因为有了女乘客安全思想意识的觉醒,带头上前劝阻司乘之间的矛盾纠纷,才有了车内其他乘客紧随其后,将司乘之间矛盾纠葛彻底扼杀在萌芽状态,让公交车安然无恙停在车站。
事实上,在没有重庆公交坠江事故发生之前,我们对公交车上的“车闹”还并没引起足够关注和重视,尤其是对置身事外的乘客来说,他们大多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避免引火烧身,连累了自己。殊不知,公交车在行驶当中,车内每位乘客的生命安全都掌握在司机那里,如果司机因此而导致操作失误,我们全车乘客生命安全就无法得到保障。
其实,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往往只是缺少有人从中调解,也就是我们常说,给人情绪有一个出口而已。俗话说:灯不拨不亮,理不说不明。假如旁人多能劝阻当事人,把事情的轻重缓急说清楚、讲透彻,让他们认识的矛盾纠纷升级之后的利害关系,那么,相信他们也会从情绪激动中冷静下来,相互各退一步,也就化干戈为玉帛了。如此一来,我们出行的环境岂不更趋安全和谐?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讲,面对“车闹”不当看客应成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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