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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猥亵,那个涉事父亲也需要反思
http://www.scol.com.cn(2018-11-2 13:57:5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郭喜林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记得,《论语·颜渊》中有这样的教导:“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也就是说,做君主的要像君的样子,做臣子的要像臣的样子,做父亲的要像父亲的样子,做儿子的要像儿子的样子。这是社会上所有人应当遵守的伦理道德,决不能胡来。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有一位父亲竟然在高铁车厢里对自己的女儿实施非礼。所以,才会引起公众的强烈不满,并一致认为这是猥亵少女行为。尽管警方经过调查认定不构成猥亵,但这并不是说那个父亲的行为是对的,他依然应当受到公众舆论的谴责。

  据新京报网11月1日报道,南昌铁路公安局南昌铁路公安处官方微博10月31日晚发布消息称,针对10月28日网传“G1402次列车发生疑似猥亵女童”视频引起媒体和网友关注一事,南昌铁路警方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进行调查,现已查明视频中当事人周某某(男,30岁)与小女孩(5岁)系父女关系,视频中周某某行为不构成猥亵违法。

  众所周知,作为父亲,依法有权亲昵自己的子女。但是,其前提是必须严格遵守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因为,毕竟人类属于高等动物,与其它动物是有着本质区别的。那么,作为父亲,在亲昵自己的幼女时也不能超越伦理道德范畴。如果把自己变成像一只公狗一样,不伦不论地在公共场所亲昵幼女,这对于不了解父女关系的公众来说,那绝对是要犯众怒的。因为,作为有良心的公民,只要看到不文明和涉嫌违法的行为,不可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必须依法伸张正义。

  记得,鲁迅先生在谈到教育子女时,这样说道:“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而且,前苏联著名教育实践家和教育理论家霍姆林斯基先生说:“教育技巧的全部奥秘也就在于如何爱护儿童。”也就是说,亲昵子女无可厚非,但必须准确地掌握分寸,不能超越伦理道德的底线;也就是说,亲昵孩子是正常的人之常情,但却需要注意不同场合的亲昵方式。尤其在公众场合,作为父亲对女儿的亲昵不能违反大逆不道的原则。一旦触犯了伦理道德底线,公众是不会袖手旁观的。

  由此可见,这一次的那个不道德父亲引起的舆论风波完全是他本人的过错,公众是没有过错的。而且,特别感谢南昌铁路公安机关及时回应公众的高度关切,并依法做出了事实认定。作为公众来说,对社会精神文明建设高度负责,对幼女实施依法保护,这都是完全正确的选择。只有大家对每个公民的行为负责,并依照法律和社会公德,以及伦理道德实施相互监督,才是社会进步和精神文明建设所需要的正能量,绝不是多管闲事。

  更重要的是,那位涉事父亲应当从这一事件中汲取教训,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不是警方认定不构成猥亵,自己的行为就是对的。如果不接受这次教训,再在公共场所发生类似事件,公众依然会予以强烈谴责。

  作为父亲,必须让自己受制于法律和社会公德与伦理道德的约束,任何人超越法律和社会公德与伦理道德的行为都是不能容忍的;作为父亲,应当带头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不能让自己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反面典型;作为父亲,只有在子女面前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才能受到子女的尊敬;作为父亲,如果为老不尊,那是可悲的,绝不会受到子女们的尊敬与爱戴,有时甚至会让子女产生对于父亲的怨恨。因此,笔者敬请那位涉事的父亲一定要进行认真反思,千万不要不把自己的过错不当回事。而且,笔者奉劝那位涉事父亲认真拜读一下鲁迅先生关于《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的文章。只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才能做一个合格的父亲,才能不违背孔子所说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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