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扮日军招摇过市,警示教育的盲区
http://www.scol.com.cn(2018-10-19 8:43:0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0月7日,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汽车南站附近,一群人身着日本军服,手握“军刀”、携带“步枪”、举着牌子,在新四军扮演者的“押解”下,沿华中南路往城区一路巡游。据警方通报,这十多名身着日军制服的男子为某影视公司职员,巡游是为了拍摄微视频而进行的营销推广活动。(10月18日中国国防报)

  接到群众举报,赣榆巡特警大队迅速出动,截获巡游队伍,现场责令其停止活动,策划者也被警方拘留。但这场营销活动中群装扮成日军的人嬉皮笑脸,招摇过市的行为,属于低俗恶俗,伤害了民族感情,挑战了社会底线,已造成无法挽回的恶劣影响。警方迅速采取行动,制止此行为并拘留策划者,实属正当。

  穿日军军服招摇过市的案件,近年来频发。而这些无知之徒每一次拿民族屈辱史开玩笑,都会刺痛国人的心,这无疑是往国家和民族的伤口上撒盐,受到法律制裁也是咎由自取。遗憾的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人还是偶然会冒出来,这就必须引起足够的警觉。虽然这出闹剧并非像以前那样,有人故意穿日本军服招摇过市,而是一次营销活动,但在闹市区穿日军制服举广告牌游街打广告这类商业活动,就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有维护祖国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对寻衅滋事罪更有明确的定义和界定,这群人在公共场所的行为,完全符合寻衅滋事罪客观表现的第四种情形。今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颁布施行,对那些恶意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烈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的不当言行,也起到了震慑作用。

  每当个别人出于对历史的无知,做出诸如穿日本侵略者军服、挎日本军刀招摇过市的举动后,总会受到媒体和民众的一致谴责和声讨。拿国家和民族屈辱史开嬉戏,无异是卑劣做法,这些行为本质上就有违宪法精神。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的宪法,都明确公民有维护国家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遗憾的是,仍有人心存侥幸,任性顽固,以身试法。也许,参与这次营销活动的人并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只是想靠“抓眼球”的方式扩大广告宣传的效果,却也当然违背了道德良知,触碰了法律底线。

  而扮日军招摇过市的丑行为何频频上演,更值得反思。徐州军分区政委李中双的话切中要害:“此事还反映出,当前国防教育还有死角和盲区。”这也是他建议“核心还是要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在思想上立起标准、行动上划出红线”的原因。是的,扮日军招摇过市,警示教育的盲区,爱国主义教育仍存在“盲区”乃至“死角”。这就提醒我们,不仅要在原来认为的那些重点领域加强宣传教育,在一些容易遗漏的领域,如营销宣传上,同样需要做足功课,以从源头上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例如,直到现在仍有一些景点或娱乐场所,靠出租日军军服、武器、武士服等来吸引眼球并牟利。尤其是在有抗战背景的个别景点,就有类似服务,穿日本军服,挥舞日本军刀拍照的游客也不在少数。也许,游客仅是出于好奇、猎奇心理,觉得好玩,但是,日寇的残暴绝不好玩,民族感情更不能戏弄。就算是商业需要,也绝不能在事关民族感情的事情上胡来。

  可见,要想杜绝扮日军招摇过市的行为,必须让爱国主义教育的眼光照到那些盲区或死角。无论是出于何种目的,拿国家和民族历史戏弄,绝不能被允许。作恶后的惩罚实属必要,但防患于未然显得更为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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