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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搜救”还须坚守生命至上原则
http://www.scol.com.cn(2018-8-23 8:35:4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丁家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8月21日,四川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公布将实施景区分不同区域,搜救费用为1.5万元起和2万元起。景区工作人员表示,每年因为非法登山、非法穿越的搜救,景区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甚至因搜救费用与游客产生纠纷。出台有偿搜救制度希望减少类似纠纷,且出台前咨询过法律专家,并进行过多次调研。(8月22日《新京报》)

  四川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实施有偿搜救制度,分不同区域“明码标价”,搜救费用为1.5万元起和2万元起,确实对一些不走寻常路的游客有一定震慑作用。然而,“有偿搜救”千万不能变成“见钱才救”,或以“有偿搜救”为借口不积极作为而耽误宝贵的施救时间。笔者认为,景区搜救应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质,尽管实施了有偿搜救制度,也必须坚守生命至上原则,在游客遇险的第一时间进行紧急施救,然后再坐下来和获救游客协商“有偿”的问题。

  据稻城亚丁景区工作人员介绍,每年会有800多徒步穿越者经过景区,其中十月份是高峰期。每年因为搜救,景区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根据通报,近年来有大量游客私自组团或个人经多条线路穿越至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目前已造成6人死亡,1人失踪。虽然景区有禁止性规定和警示措施,但还是有不少任性游客不走寻常路去“探险”。而景区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开展搜救工作,如果搜救费用全部由景区来独自承担,肯定是不合理的。而我国《旅游法》明确规定,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因此,“有偿搜救”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也很有必要性。

  不可否认,稻城亚丁景区出台有偿搜救制度,也有利于解决与游客之间产生的搜救费用纠纷,因为有制度在先,并且已“明码标价”,游客在获救后,如果拒付相关搜救费用就会显得理亏。一旦产生搜救费用纠纷,景区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讨回损失。而“探险”游客为自己的任性行为买单,一方面,可以分担景区搜救的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景区的负担;另一方面,增加任性游客的“探险”成本,也是一种经济上的惩戒,可以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以警示其他游客不要再去冒险了,否则,就有可能要承担不菲的搜救费用。

  然而,在游客遇险时,景区也千万不能和旅行社、探险机构等组织者讨价还价“见钱”后,才开始组织力量来展开搜救工作;或以“有偿搜救”为借口,认为景区人力物力不足而不积极组织搜救,从而耽误黄金救援时间。无论如何,景区对游客的搜救都必须坚守生命至上原则,要在第一时间不惜一切代价,并借助一些社会力量来搜救,以便能最快速度、最大限度地保障游客的生命安全。

  稻城亚丁景区有偿搜救“明码标价”,倒逼游客遵纪守规,不失为一项有效的管理举措,值得其他景区借鉴。但景区搜救费用一般数额较巨大,完全由游客个人来承担,也是很不现实的。笔者认为,在游客和景区均承担一部分必要的费用外,还需要政府部门采取相应救济措施为搜救买单,以彰显搜救的社会公益性质,不能因为搜救费用得不到保证,而最终羁绊了景区搜救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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