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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村民自治要提升三种意识
http://www.scol.com.cn(2018-8-16 8:25:1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闲语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年来,为积极推进村民自治,攀枝花市仁和区太平乡各个村积极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道路:有的村结合村组实际,以村规民约实现自治,而有的村则通过精简户代表,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近日,记者走访太平乡,感受村民自治为该乡带来的新活力。(8月15日《四川日报》)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下,如何提升基层干部的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这是一个时代课题。一方面要注重基层干部的素能培训,一方面则要激发群众的主体作用,尤其是要在推进村民自治上下功夫,让村民积极主动参与到基层公共事务管理中来。村民自治并非是一个新话题,要把这个常规工作做出成效,真正让村民自治为社会治理注入动力活力,关键还在于持续不断提升三种意识。

  注重提升法治意识。不要以为村规民约可以随便制定,也不要以为只要通过大多数村民举手表决通过了的村规民约就具有权威性。如何让群众自发参与到村社区的各项公共事务中来,应该说村规民约是一个好办法。尤其是在一些偏远山区,村规民约的作用依然具有一定的导向性。比如道德风尚、村民会议制度、工程项目申报实施、承包土地和农业管理等,通过村规民约的约定俗成,让村民产生一种自律意识,对于促进村民自治起到了辅助作用。

  不过在制定村规民约过程中,既要结合地方实际,地方政府也要严格把关。必须要确保新制定的村规民约不能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冲突。其实从村规民约制定的过程来说,也是在引导村民树立一种法治意识。凡事都必须要依法依规,不能胡来乱来。

  注重提升规则意识。在村民自治过程中,依法是前提,依规也不可少。无论是村规民约,还是进行重大的议事决策活动,都必须要按程序办事。比如说召开村代表会议时,有些重大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的户代表到场才可以开会,结果到场人数不够,没法搞。这个时候不能想当然的进行,如果过程不合程序,即便取得成效也等于零。

  既然制定了村规民约,既然有相应的法律法规,那么就要依法按程序来进行。不能跨越规则,不能缩减程序。比如在城市社区院落的业主委员会选举中,就要充分发动院落群众,社区干部不能越粗代庖,代民做主。把主动权交给群众,引导群众严格按照规则办事,一旦形成群众性的意见结果,就具有约束力和权威性。

  注重提升民主意识。村民自治本身就是民主意识的体现,自己的事情自己说了算,自己是事情自己来商议。尤其是涉及到村民重大利益的时候,要注重引导村民参与到重大事项的决策与过程中来。

  比如村公资金的使用,村集体经济发展,村集体产业规划问题等。一方面要把地方发展和上级精神吃透,一方面则要让村民自己来商议确定相关事项。无论大事小事,都必须要交给村民自己去定夺。

  村民自治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需要多方发力。而注重提升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和民主意识,也需要持续用力。只要瞄准了目标,脚踏实地的去抓好落实,村民自治就会再上新台阶,基层社会治理也就会得到大提升。(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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