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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像“浓妆艳抹”描出“文保之憾”
http://www.scol.com.cn(2018-8-14 7:49:5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许朝军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栖身石窟近千年的唐宋精美石刻造像,如今被浓妆艳抹、披红挂绿。近日,四川资阳市、广安市等地石刻造像遭“野蛮重绘”事件受到多方关注。新京报记者从四川资阳市文物爱好者处获悉,石刻造像被擅自彩绘,不仅出现在安岳县,在资阳市其他地区的大量石窟中也较为普遍。(《新京报》8月13日)

  据悉,这些被“浓妆艳抹”彩绘的文物多属县级、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甚至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据文物爱好者提供的照片显示,仅资阳市就有多地摩崖石刻均有重绘现象。其中省级文保单位庵堂寺摩崖造像、骑龙坳唐代大佛、报国寺大蜀广政年间摩崖造像、寺山门清代西游记石雕等被通体彩绘,省级文保单位半月山唐代大佛佛足遍布游人刻字,唐代密檐式砖塔塔顶搭建了“屋顶花园”…… 

  一边是散发着璀璨的传统文化之光的重点文物,这些文物蕴含着丰富的传统文化内涵,有些甚至是一个地域、一个领域民俗文化和传统文化的代言甚至是代表,凝聚和蕴含着浓郁的历史、艺术、科学遗产价值。一边确实千百年来的历史文化遗产在简单的彩绘覆盖下,被人为地着上了“浓妆艳抹”之妆,这确实让人愕然且痛心:在简单的彩绘之下,不仅文物自身的原始风貌荡然无存,而且一些人为的彩绘修复,更让不少佛像等文物变得不伦不类,失却了原始的本真色调和文化内涵,变得浅庸低俗,毫无艺术和文化流传价值,简单肤浅的花花绿绿之下,还岂有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的魅力与价值?  

  重点文物被“浓妆艳抹”,大多行为主使者是当地群众。据悉,文物尤其是佛像等所在地的信佛群众自筹资金擅自修补造像,其中包括修补佛像的残缺部位并根据民间习俗和爱好等进行油漆粉饰等。这些行为淳朴得让人好笑,但又无知得让人痛心。谁都知道,对重点不可移动文物,任何人不得擅自修缮,不得改变文物原状,重点文物的修复应该根据文物保护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进行专业修缮、保养、迁移等,并且必须遵守不可改变文物原状原则。但在民众的无知无畏情绪和淳朴甚至是迷信的民俗文化观念影响下,文物被迫走进了被荒唐地“浓妆艳抹”的梦魇。  

  据专家介绍,被“浓妆艳抹”的佛像等文物可以科学去除,但将彩绘回复原状不仅费时费力,而且过度清洗还会造成表面岩层颗粒脱落,导致让人痛心的损失和后果,这种现象和结果确实让人扼腕不已。 

  佛像等重点文物被“浓妆艳抹”,这虽然是民间和群众的个别无知之为,但背后造成的损失却是无法挽回,对文化保护和文化遗产价值的破坏更是让人痛心。更关键的是,这种“浓妆艳抹”行为不仅仅是给文保描上了无法卒睹的损失,更描绘出目前基层文保工作面临的诸多疏憾和不足。首先是基层文保监管不到位,很多地方文保单位大都处于“授牌后无人过问”的尴尬境地,文保人员匮乏,兼职文保人员专业素养不足,保护意识不强,文物难免遭遇各种“非常待遇”,有些著名的文物单位不是作为文化历史遗产展示风貌,而是隐没于烟火迷信之中,难怪佛像也面目朦胧甚至被“浓妆艳抹”。其次,是文保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基层文保单位所在地的民众对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不知不懂不畏,自然难免会出现“淳朴的好心办坏事”为佛像涂彩之陋。其三是文保执法的不到位和缺席。很多地方文保执法仅仅停留在纸上,而且缺乏与普法相应的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平时又忽略了辅助执法行为的文保宣传教育和文物价值普及教育,不仅没有社会文化氛围,更没有执法镜鉴氛围,不出现佛像被“浓妆艳抹”才怪。 

  佛像“浓妆艳抹”描出“文保之憾”,当务之急,是要引以为戒并源头预防干预。首先,要加强文保宣传教育,重点围绕文物的文化历史价值、文明承载功能、社会文化基层意义等进行宣传,既要宣传文保法律法规,引导人们依法保护文物,同时更要通过专业的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正确对待文物,留存老祖宗留下的文化遗产,保存民族和社会历史发展的文化印记,不做文化忘本的“离经背道”的浅薄之人。要通过文保进村居、进课堂、进家庭、进基层文化站所和乡村文化内涵等方式,引导全社会都正确地对待历史文化遗产,都珍惜历史文化遗产,并对文物引以为荣、珍爱有加、珍惜如宝。其次,要强化基层文保安全监管,通过强化执法巡察、完善专兼职监管网络、设立文保举报投诉电话等方式,构建文物安全监管网络,从根本上杜绝文物被破坏、被盗取甚至是被认为无心“彩绘”损及的尴尬与畸形。其三是加强文保执法,要从严查处破坏、损坏、盗取文物的行为,尤其是对重点文物保护,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之为从严查处,从严究责,并发挥以案释法的警示教育作用,构建起无形的法律保护之墙,为文物安全构筑真正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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