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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局长”是一期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http://www.scol.com.cn(2018-7-30 7:57:3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汪东旭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是我丧失了党性、迷失了方向,我全部交代……”在确凿证据面前,福建省宁化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志龙终于低下了头。近日,宁化县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张志龙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通报一发布就在当地引起了热议:“太解气了,这样的‘生意局长’早该被处理了!”(7月29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人们将张志龙称为“生意局长”,说明公众对这种将权力当“筹码”的行为是深恶痛绝的。因此,张志龙的落马,让人们都感到很解气。公权力不是腐败分子的私有财产,更不是明码标价的商品。权力的实现路径和必然归宿,是一丝不苟地用在推动事业发展、增强人民获得感等公共权益之上。但是,张志龙却满脑子生意经,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甚至徇私枉法助他人逃避刑责,这显然是打错了算盘。张的落马,正是为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买了单,可谓教训深刻。

  腐败分子将权力当作“筹码”,会造成极大的危害。张志龙利用职务便利,伙同相关人员大肆敛财的过程,正是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的腐化过程,是损害市场秩序、违背人民利益更是违纪违法的过程。无论是与企业联合开采稀土,还是打着疏通关系之名索要好处费,抑或是明明掌握犯罪事实却不向组织报告,都是其腐化堕落的明证。在先后任县刑侦大队大队长和公安局副局长的过程中,张志龙一头扎进自己的“生意”里,越陷越深,手中权力也不断变味,沦为他利益交换的“筹码”。在利益的驱使下,道德、纪律、法律,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初心,通通被抛诸脑后。

  追本溯源,张志龙的腐化堕落既有内因也有外因。内因方面,源于其宗旨意识退化,思想腐败堕落,拒腐防变的堤坝不够牢固。所谓思想是行为的先驱。当贪欲之心被勾起,却不懂得及时自警自醒自惕,利益之上就会成为“办事原则”,用权力换人情、用人情换利益就会成为“为官哲学”。外因方面,源于监督监管的缺失缺位。如果早些年,相关部门能够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到位,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过问,对违规违纪倾向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不断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令那些像张志龙一样的腐败分子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或许他们就不会在腐败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生意局长”是一期生动的警示教育课。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确保权力在廉洁、规范、有序的轨道运行。要经常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干部经常自我约束、自我塑造、自我提高,牢记初心、廉洁履职、谨慎用权。同时,也要不断完善监督监管机制,对同事、下属多提醒、多教育,倒逼他们筑牢思想关口、守住底线红线,确保权力运行经得起纪律规矩的检验。(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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