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贵州省剑河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青山主持召开局党政班子会议决定借款购买高档白酒问题受到广泛关注。(6月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这起问题之所以很受人关注,原因大致有两点:一是明知财力有限,却还要借款买高档酒,颇有几分“打肿脸充胖子”的讽刺;二是明知这样做违纪违规,却还拿到党政办公会上来集体决议,让人一眼看出该党组班子的“无知无畏”。
尽管他们以“为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更好服务外地客商”为理由,但不难看出其中的牵强之意。早在2012年,“中央八项规定”就明确规定,“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2013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也对接待工作有明确要求,“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高档酒水。”罔顾纪律“红线”的存在,被严惩也是咎由自取。
透过该案,至少有三重反思。
其一,“好烟好酒好招待,才能引进外来财”的老观念当休。以往,确实存在“好的招待等同于成功招商的一半”类似情况,但在当下,投资商看重的已经不是表面的吃吃喝喝,而将目光转向地方政府的投资软硬件条件,如果地方政府、党员干部不能将这种观念转变过来,还做着“饭桌上定调子”的老梦,问题仍旧难绝。
其二,集体决议违规违纪问题竟然能被通过,警示亟需打破不讲原则的“伪团结”环境。购买高档酒本就违规,找当地商人借款更是荒谬,这样明显的错误,开会没人提出反对,也没人对此进行举报,还默许此事项以集体决议的“合法合规”形式通过,这不是干部之间该有的团结,而是彻彻底底的不负责任行为。有多少人在其中充当了“老好人”“应声虫”,恐怕只有当事人最清楚,如果不能根治这种“伪团结”问题,将严重污染地方政治生态,带偏整体风气。
其三,“亲”“清”政商关系永远是地方政府需要不断学习和研究的课题。单位没有钱购买高档酒,就把主意打到本地酒水经销商的身上,不管中间究竟有没有不正当地权钱交易,给公众的印象就是“此中必有猫腻”。“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的道理大家都懂,倘若事后商户以此为要挟,想从政府的某些项目中分得一瓢羹,相关部门真的能做到公平公正吗?答案恐怕不难想象。
一张发票揪出的违纪案,带来的警示其实远不止于此,但我们相信,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纵深推进、监督执纪不断升级的语境下,必将有更多干部从严自律,坚守纪律的底线和红线,以更严更实的实际行动为群众谋福利、谋福祉。(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