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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着暴露非性骚扰,穿衣得体却需牢记
http://www.scol.com.cn(2018-6-2 9:22:26)  四川在线    编辑:林霜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黑龙江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高中生公共安全教育读本》中,关于女生性骚扰行为内容引发关注。书中称,心理学家认为女性的几种行为有性骚扰男生嫌疑,其中女性在公共场所穿着暴露,乃至衣不蔽体,是对男生“首当其冲的性骚扰”,此外言行不端、肢体摩擦与碰撞也被归为“性骚扰”之列。《高中生公共安全教育读本》有关“性骚扰”内容引争议;黑龙江教育出版社:新版已删减该部分内容。(6月1日《新京报》)

  所谓删减部分内容,当然是指“衣着暴露”是对男生“首当其冲的性骚扰”这一表述。黑龙江省教育出版社知错就改,比明知错误却“死不改悔”的做法强多了。出版社存在言论不严谨、内容审核不严等问题,因此,将所有发出的书籍找回,向公众致歉并做内部处理,就是应有的举措。虽然“读本”只发放到省内的牡丹江市几百本,却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这说明在界定衣着导致性骚扰上,一定要仔细分辨,理性对待。

  而该事件又很值得反思,也引发了何谓“衣着暴露”或何谓“性骚扰”的讨论。当然,“读本”中“女性在公共场所穿着暴露、乃至衣不蔽体,对男性是首当其冲的性骚扰”不能成立,更不是什么“首当其冲的性骚扰”,而是对女性的不敬。诚如网友所言,这些话作为女性保护自己的一种提醒是合理的,本质是让女性合理着装言行,进而保护自己不受侵害,但说成了对男性的性骚扰,让女性权益受损。

  对“衣着暴露”,很难设定一个标准,也根本没有一个“标准”可言。因此,也就几乎不存在“衣着暴露”的问题。大概只有到了人们无法接受的“袒胸露臂”那个程度,才算是“衣着暴露”吧?至于“性骚扰”,除了明显的且容易识别的故意挑逗的言语、行为、肢体摩擦等外,也不好界定。性骚扰指以性欲为出发点的骚扰,以带性暗示的言语动作,针对被骚扰对象,通常是加害者肢体碰触受害者性别特征部位,妨碍受害者行为自由并引发受害者抗拒反应,但其表现形式尚无统一界定。

  即便如此,为中学生编写公共安全教育读本,必须对文字仔细斟酌,稍有不慎,就有可能产生误导。还不仅是黑龙江这个“读本”,报道中提到的刚刚发生于湖南工业大学图书馆的“女生穿短裙禁入图书馆”,也是硬性规定衣着不当的一个典型。该规定甚至细化到入馆不得穿背心、吊带等露背装、不超过50厘米的短裤短裙,拖鞋。穿背心、拖鞋进图书馆不该提倡,但穿吊带装且规定短裤或短裙不得超过50厘米,就有些过分。难怪后来该校图书馆取消了这项规定。

  然而,作为年轻人,尤其是学生,衣着得体还是要反复强调,不能因为“衣着暴露”难界定,也非“性骚扰”就随便甚至胡乱穿。毕竟,规范而得体的衣着,是对学生的起码要求。而衣着得体,能体现青少年严肃认真又朝气蓬勃的状态。学生都处于身心发育和成长期,如果过多关注自己的衣着,或总是衣着“不得体”,势必会分心,也不利于健康成长。虽然对学生的衣着用不着那么细化,却需要提倡衣着得体,作为学生也必须牢记。如果总是穿奇装异服甚至经常“袒胸露背”,显然与学生的身份不符。

  可见,提倡学生衣着得体并不过分,但也不应该那么刻板地加以细化。青少年爱赶时髦,也很爱打扮,露一点胳膊或大腿无伤大雅,只是过分暴露实属不该。而这个尺度如何把握,想必也不是十分困难,只要不影响“观瞻”,能体现出青少年活泼、清新、开朗的特点就行了。由此,衣着暴露非性骚扰,穿衣得体却需牢记。把握这一点,就会减少不必要的争论,也使大家在穿衣戴帽这件事上不再劳神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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