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时事政治 >> 正文
设立“中国农民丰收节”是农民之喜
http://www.scol.com.cn(2018-6-22 8:07:2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近日公布关于同意设立“中国农民丰收节”的批复。批复指出,关于申请设立“中国农民丰收节”的请示收悉,同意自2018年起,将每年农历秋分设立为“中国农民丰收节”。具体工作由农业农村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6月21日中新网)

  “中国农民丰收节”,是第一个在国家层面专门为农民设立的节日,是在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的节日。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农业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对广大农民的深切关怀,也是里程碑式的大事件,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目的就是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可见,设立“中国农民丰收节”,正是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

  众所周知,我国是农业大国,近一半人口都是农民。农业是第一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生产提供的食物等基本生活资料,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首要前提。发展农业,是确保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迫切需要,是国家稳定发展的基础。重视农业,对于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从某种意义上说,只有发展农业,才能使中国发展更快。

  中华农耕文化源远流长,而“中国农民丰收节”的设立,就可视为一个鲜明的文化符号,也赋予了新时代的内涵。这不仅是在强调对农业的重视,还可以展示悠久的农耕文明,对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和民族自豪感,意义不言自明。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阶段,始终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着力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由此成功开辟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道路和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发展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对“三农”工作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理念、新论断。他对“三农”的重要论述中,“三个必须”“三个不能”“三个坚定不移”最为系统和鲜明:“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不能忘记农民、不能淡漠农村。”“要坚定不移深化农村改革,坚定不移加快农村发展,坚定不移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可见,设立“中国农民丰收节”,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全一致,这必将使我们增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农业强国的决心和信心,使我国的农业健康发展。

  可见,设立“中国农民丰收节”,顺应了新时代的要求,有利于凸显“三农”工作的地位,必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升亿万农民的荣誉感、幸福感、获得感,可以让全社会都感受到发展农业的重要性,农民职业的吸引力等。这对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乃至脱贫攻坚实,必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由此,设立“中国农民丰收节”,即是农民之喜。这是对农业的高度重视,仿佛令人看到广大农民在辛勤耕耘后庆祝丰收、享受幸福、五谷丰登、国泰民安的画面。在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之时,中国农民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节日,不仅令农民喜上眉梢,也使全国人民为之欣喜。相信我国的农业建设,一定会伴随着“中国农民丰收节”的诞生,使亿万农民与全国人民一道,共同富裕,迈入全面小康社会。(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