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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严防资产流失要突出“三抓”
http://www.scol.com.cn(2018-6-11 8:27:1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倪洋军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改革是引领发展的强大动力。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政治决定,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重大政治任务。在这场自上而下的机构改革中,如何保证有关国有资产平稳过渡、有序使用、防止流失,是各级党和政府必须面对的一次政治大考。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财政部、中直管理局、国土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做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贯彻落实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必须突出“三抓”。

  抓规矩落实。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依法依规管理处置机构变动部门和单位的国有资产,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任何单位部门及其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规矩意识、法纪意识,严格按程序办事、坚决按规矩操作,不能也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要切实做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涉及的资产清查、划转、接收等工作,确保资产随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及时有序调整到位。见始终坚持“分类施策、简化程序、把握重点、防止流失”的原则,分门别类落实好部分、整体、跨军地、跨央地资产划转有关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办公用房、土地、公务用车等重点资产管理,严禁马虎应付、跑冒滴漏。对于不守规矩、不按程序办事的,轻则批评教育,重则执纪问责,绝不能等闲视之、放任纵容,出现“破窗效应”。

  抓公私分明。公生明,廉生威。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涉及到的国有资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公共资源,不是可以任意宰割的“肥肉”,不能有任何私心杂念和谋私行为。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政治自觉,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促改革,坚决维护党中央改革决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机构改革涉及部门和单位有关资产要进行全面清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确保按要求完成相关资产管理工作。办公设备、软件等可方便移动的资产原则上“资产随职能和人员走”,接收资产要确保不超编、不超标。严禁借机构改革之机违规处置、更新资产,未达使用年限等不符合处置更新要求的,不得处置更新,已达使用年限但仍有使用价值的,应当继续使用。不能也不允许有本位主义和利己思想,私自侵吞或转移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抓督查问责。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为防止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过程中出现国有资产流失,要充分发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委员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机构改革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要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监督,增强纪检监察和巡视的监督作用,建立高效顺畅的外部监督协同机制;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吸引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真正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规范在监督里。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强化国有资产损失和监督工作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法律法规体系,依法依规开展监督工作,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监督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追究责任,铁面问责,绝不姑息迁就,从而倒逼权力入轨、责任归位。

  国有资产来之不易,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必须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条重要经验和重要保障,同时也是做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遵循的原则和底线。当然,各级各地也不能以防流失拖延改革、阻滞发展。要全方位筑牢多道防线织密国有资产“安全网”,确保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推进,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有序使用,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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