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按1000元/亩,农业用地按30元/亩标准建议募捐。”近日,扬州仪征市马集镇政府下发的“慈善一日捐”通知在当地引发关注。通知中对辖区内各村及单位均下达了“任务建议数”,此举也引发质疑。当地镇政府相关人士表示,“任务建议数”只是倡导性数字,不会强制要求企业捐款。(6月1日江苏网)
开展“慈善一日捐”镇政府对辖区内各村各单位下达“任务建议数”,当然有不妥的地方。“任务建议数”虽说只是建议,等于向各村各单位划出了捐款的“底数”,如果少于这个数,等于就没有完成任务,等于不支持镇里的工作,各村各单位为了完成“任务”,心里有一百个、一千个不情愿,也得去想办法完成,说到底就是变相强捐。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也就是说,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是慈善募捐必须遵守的原则。这个镇下达“任务建议数”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
但是,在我们国家,不管做什么事情,如果真的全凭自愿,不搞一个“建议数”,事情还真不好办,恐怕很少有人有企业自愿捐款。我们慈善机构的大门天天开着,如果不是单位组织,如果不是哪个地方遇到了大灾大难,有多少人平时自愿到慈善机构去捐款捐物的。镇里发个文,下达一个“任务建议数”,这样既比较正规,显示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又让各村各单位心中有数,尽可能地按“任务建议数”去完成。这样可能会对各村各单位来说,会加大压力,不捐或者捐少了总觉得有点不好意思。马集镇政府下发的“慈善一日捐”建议各村各单位按工业用地1000元/亩,农业用地30元/亩标准募捐,这个数虽说不大,但如果能再放低一点可能更好,毕竟对于一个农民来说,挣点钱也不容易,每亩30元也让他们会心疼好一阵子。
当然,当地镇政府想要搞好“慈善一日捐”,最好的办法是镇领导、镇机关人员带头捐。试想,如果镇领导能捐出一个月的工资来,不需要下“任务建议数”,也会让镇机关人员和各村的党员干部跟进,只要党员干部带了头,企业老板、普通群众也会积极响应,那肯定会取得比较理想的效果。遗憾的是,这个镇在给各村各单位下达“任务建议数”时,没有给镇领导下“任务建议数”,这让民众有些失望,可能会挫伤大家捐款的积极性。
镇政府发文件募捐,下“任务建议数”之前,如果能充分听取各村各单位的意见,定出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数字来;如果先给镇领导下“任务建议数”,可以让这次活动更正规、更高效,可以让更多的人和单位参与到“慈善一日捐”活动中来。当然,到底大家肯不肯捐,愿意不愿意参加活动,最好还是让每个人、每个单位自己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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