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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艺人需要规范化和艺术性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http://www.scol.com.cn(2018-4-19 8:02:4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发布消息称,从4月16日起向社会招募街头艺人。经过选拔培训后,可以于本月月底在成都的指定地点开展街头艺术表演活动。负责招募的工作人员表示,街头艺人除了自己表演的成本开销外,不需要支付包括场地费在内的任何费用,还可以用打开的琴盒乃至二维码等方式,向欣赏其表演的游客寻求“打赏”。(4月18日《北京青年报》)

  一座城市应该街头艺人的一席之地,这也是城市精神文明的内涵之一,不过,街头艺人也不能任其自生自灭,应该得到规范管理,不过,规范不是死板,这就需要对街头艺人进行规范化和艺术性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据了解,上海率先探索街头艺人持证上岗演出,发展至今,上海街头已有120名艺人在全市八个演出点位持证上岗。其中大部分是80后、90后的年轻人。成都相关部门曾赴上海“取经”,显然也是在“学习”上海的管理。对于街头艺人,管理是第一步。据了解,成都对通过网络初选的街头艺人进行面试,并对最后入选的街头艺人进行业务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政策法规,表演时的着装、礼仪等内容。通过培训的街头艺人将获得相关部门发放的证照。然后,这些街头艺人就可以在成都街头开始演出了。显然,街头艺人想要能够演出,先是要参加培训,获得相关证照才可以允许表演。从培训的内容来看,这些培训是必要的。街头艺人不是低俗表演,也不是黄色表演,而是一种艺术,但也不能保证一些街头艺人为了赚取更多的钱而故意将自己的表演显得低俗。按规定,表演者的言谈举止要大方得体、亲和真挚,拒绝和抵制格调低下、淫秽粗俗的表演。这样的要求并不过分,且应该是低线。另外,入选的街头艺人除了自己表演的成本花销外,不需要承担包括场地费用在内的任何费用,并且还可以通过合理的方式获得观赏者的“打赏”。“打赏”就是街头艺人生存的根本。这样的规定应该是相当规范的。但不能只是追求规范。如果以为将街头艺人发个证照,给个地盘,他们就能够健康发展了,这显然有点天真。管好街头艺人,还需要艺术性。一方面要将街头艺人看作是个群体,管理是需要动态的。有的人走了,有的人会走进来,因此,不能固守总数,只要符合条件经过相关培训都应该允许其成为街头艺人;另一方面监管和扶持也是动态的持续的。一些可能没有经过相关培训,但如果有成为街头艺人的条件,也应该热情鼓励。帮助其成为街头艺人。一言蔽之,街头艺人需要规范化和艺术性相结合的管理方式。(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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