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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病种付费”不是医改的万能药
http://www.scol.com.cn(2018-4-14 7:49:2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南京市政府4月1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方案》,记者在“方案”中看到,南京市今年按病种付费数达到180种以上;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后将覆盖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按病种付费数不少于260种。(4月13日《扬子晚报》)

  南京市推行的“按病种付费”范围很大,这一次就是180种,而且到2020年将达到260种。随着“按病种付费”模式的深度推进,今后几乎所有疾病,都会实现“按病种付费”。

  “按病种付费”什么意思呢?就是有关管理部门给各种疾病的治疗,划定了一个“收费范围”,最高不能超过多少,最低不会低于多少。主要目的还是想维护患者利益。不能否认的是,“按病种付费”的初心是良好的。

  不过,也必须看到“按病种付费”可能存在的问题。疾病是一个很复杂的事情,就拿发烧举例,发烧只是一个表现形式,而导致发烧的因素复杂,有的发烧是小病,有的发烧是大病。如果划定“收费范围”,则可能导致疾病治疗效果并不好。而且,即使能够确诊,那么相同疾病,也不见得治疗费用就是差不多的。

  个体身体的差异,男性女性的差异,老人孩子的差异,也是不同的。比如说,相同的疾病,在具体治疗的时候,就会因为差异的不同,出现费用的不同。有的患者治疗一个疗程就好了,有的患者治疗两个疗程还没有好。就像癌症这样的疾病一样,患上了相同的癌症,有的患者就能存活20年,有的患者只能存活几年甚至几个月。这就是差异的不同。

  那么,将“按病种付费”的范围扩大以后,就可能出现两个方面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束缚了医生的手脚。“按病种付费”划定了收费范围,医生不仅要考虑治疗效果,还需要考虑“是不是超越了规定价格”,该进一步治疗的时候,恰恰到了“最高价格线位”,那么到底是治疗还是不治疗?不治疗不利于疾病康复,治疗了会“超过规定的价格”。束缚了医生的手脚,不利于治病救人。

  第二种情况是,增加了患者的开支。比如说,有的患者虽然是患上了“相同的疾病”,但是其个体素质很好,只需要花100元就能治愈。但是医生会因为“最低收费是500元”,也就放手治疗了,那么让一个可以花100元治疗好的疾病,花了500元,虽然按照“按病种付费”的游戏规则来说,并不违规,是不是本质也还是属于“过度诊疗”呢?

  “按病种付费”可以尝试切莫依赖,因为这并非医改的万能药。“按病种付费”可以,但是别被教条规定束缚手脚,要留下特殊情况的通融空间。(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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