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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外包,权力勿外溢
http://www.scol.com.cn(2018-4-9 7:57:1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4月6日,陕西西安市莲湖区桃园路街道办事处城管中队协管人员一店铺门前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在劝导该车驶离时,与店员发生冲突,多人受伤。华商报记者从莲湖警方了解到,参与冲突的1人已被行政拘留,另有5人因在冲突中受伤有待进一步处理。桃园路街办再度解释称,学习外地城市管理经验,试点聘用第三方保安公司协助开展城市管理工作,试点时间短,协管队员缺乏工作经验,工作方法简单、劝导不规范,发生冲突。(4月8日 《华商报》)

  学习外地经验,将城管工作外包给保安公司,因执行工作引发冲突,西安莲湖区桃园路街道办城管中队陷入舆论漩涡中。在倍受关注的城管执法中,城管外包,给城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

  基于莲湖区桃园路街道办的说法,城管外包是学习外地经验。一般而言,既然是学习外地经验,就应该学习外地在城管外包工作中存在的优秀做法,还要汲取外包工作中仍然存在哪些短板和不足,同时也要考虑被引进地和引进地各自的实际情况。在引进消化的过程中,动态化推进城管外包及城管管理工作。

  这次城管在劝导中发生的冲突,不管是工作经验不足,抑或是对外包人员管理失范,都反映出对城管外包工作的借鉴,并不是一把“万能钥匙”。城管外包,权力不能外溢,是一个不能突破的底线。

  城管外包有前车之鉴。深圳、郑州等地也曾推行过城管外包工作。但是在后来的实践当中,因为存在诸多弊端,深圳、郑州等地先后取消了城管外包工作,回到传统的城管管理体制中。退一步讲,即便未外包的城管,也因为各种野蛮执法、不规范执法,导致城管与商贩关系紧张,这些情况屡被媒体曝光。因此,对城管外包工作,尤其需要心怀敬畏,城管外包工作不是简简单单的拿来主义。

  发生冲突后,莲湖区桃园路街道办对涉嫌冲突的城管人员,分别给予了行政处罚。此次冲突,也将在公众的关注下依法进行解决。这一冲突,更应让当地,或者突破一个地域的限制,让更多的城管部门来思考,如何更好的履行好城管执法职能,如何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的水平。

  对城管执法,各方都密切关注。从国家层面到地方实践,都在探索和完善城管管理和服务的路径,特别是对城管执法、协管人员职责、执法权限等等,都进行了比较明确的规定。然而,在这次冲突,又一次暴露了在具体的城管工作中,一些城管部门没有完完全全的落实相关规定。

  城管作为城市管理的工作人员,既有行政管理的身份,也有服务市民、服务各类经营主体的职责。但是,其行政管理的“基因”更要求其从任职人员、履职行为和方式、执法力度等方面,都要有法可依,不能僭越法律的边界,不能将执法权外包,这是对城管管理部门提出的最基本要求。

  城管外包,是一项地方改革,出现问题再所难免,也不宜一概否定,一棒子打死。从补充城管正式队伍,协助城管正式执法人员做劝导工作方面考虑,可以加以规范。但对深圳、郑州等地经验和教训的汲取,对法律的遵守,不能掉以轻心。只有把城管权力放在法律框架内,城管外包,权力才不会外溢,才不会侵害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也才能端正城市管理应有的态度。(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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