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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放行毒驾”背后的未竟之问
http://www.scol.com.cn(2018-3-26 14:11:2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陆仁忠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河南货车司机刘向坡向媒体记者爆料,自己途经乡宁县209国道遇交警查毒驾。在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情况下,自己缴纳6000元后被放行。3月21日,乡宁县公安局有关领导向媒体透露,已追回6600元返还司机,并向司机通报涉事两名交警已被刑事拘留。(3月25日,澎湃新闻网)

  虽然事件最终处理结果并未完全公布,但从公安机关反馈的信息来看,大致可以确定这就是一起“交警滥用公权”事件。正义得彰本是好事,但公安机关的语焉不详,却又令人颇有疑惑。

  其一,司机是否涉嫌“毒驾”,这个问题答案不能成谜。这是涉及个人清白、关系社会公平正义的大事。退钱代表变相的澄清,但用事实说话才是法律应坚守的本心。不妨多一次复查,让真相大白于天下,如果交警有错,道歉不应缺席。

  其二,全额退款代表了公安机关对交警判罚的全盘否定,那司机是否存在超载问题,真相也不能淡化处理。不冤枉任何好人,但也绝不放过任何违法行为,这是原则问题,更是维护法律威严的必然。绝不能让真正的违法行为逃脱处理,更不能因为交警有所理亏就想从中寻求平衡,将司机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一笔勾销。还原事实真相,做到赏罚分明,这是执法部门应坚守的底线。

  其三,涉事交警被刑事拘留,到底是因何缘由,公安机关也应给公众一个准确答复。问题的定性,最终还是要以官方的判罚为参照,如果这方面有所缺失,难免令人猜疑公安机关是为了平息舆论、应付司机举报而做出的处罚决定,只会让事情更加复杂化。依照事实依据,进行准确判罚,这才是法治应有的严谨,也只有及时公开真相,才能给人最深刻警示。

  其四,还有多少类似问题在潜伏,也需要相关部门进行排查。公权力不是任人拿捏的玩具,更不是借机敛财的工具,这起“6000元放行毒驾”事件究竟是个例,还是普遍行为,需要有关部门“拔萝卜带泥”好好探探底。如果仅仅是就问题查问题、做面上整改,而不深挖滋生滥用公权力的腐败土壤,类似问题终究难以真正遏制,侵害的是群众切身利益,损伤的却是公权力在群众心中威严。

  十九大报告强调,“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作为公权力的使用者、法律威严的捍卫者,交警的社会角色应该是正义的代言人,而不应该成为群众利益的“侵蚀者”。期望公安机关能尽快公布调查处理细节,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也期望纪检监察部门能及早介入,好好纠治相关问题,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真正得到有效遏制。(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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