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春节“礼尚往来”要把握好底线原则

http://www.scol.com.cn(2018-2-1 10:20:1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林伟
作者:林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随着职务的升迁,廉洁自律的要求放低,金钱的贪欲逐渐膨胀,看多了灯红酒绿,住惯了豪华宾馆,尝多了山珍海味,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份慢慢被遗忘,廉洁自律的底线慢慢被冲垮。享受多了,眼界高了,因而对逢年过节收红包当作正常的礼尚往来,金钱的贪欲随之就见诸于行动。这是江苏省启东市原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张建飞的忏悔语。(1月30日《检察日报》)

  中国,是礼仪之邦,“礼尚往来”是一种传统的民情风俗。节日期间,请客相聚、走亲访友、吃点喝点,给老人、孩子包个红包、送份礼物,都很正常。正所谓“人情人情,人之常情”,人在情感的“驱动”下互相往来体现温暖,无可厚非。党员干部作为“人情社会”的一员,不可避免会受到“礼尚往来”传统的影响。所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中,也没有对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行为搞简单的“一刀切”,但对“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则是绝对不允许的,就是违纪甚至是违法。

  情不可越纪,情不可越法。近年来,倒在“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中的党员干部不在少数,并不是他们不懂得自己的交往已经“明显超出正常”标准,而是抱着赌徒心理去尝试、去“闯大运”,心存侥幸去越规、去破纪、去破法。正如张建飞在忏悔书中所说的,“认为人吃点、玩点、收点都是些小节问题,犯不了大错误。于是,从第一次收受人家千元红包时,心头怦怦直跳,甚至几个晚上睡不好觉,到后来,一万元的红包也不感觉烫手,照收不误。因而,有了今天这种结果,是一种必然和自然。

  《礼记》中说:“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张建飞的“人情往来”,是失衡的、单向式的,其本质特征就是利用担任启东市委副书记、启东市政协主席的职务之便进行权钱交易,只有“来”而没有“往”。如果说有“往”,那也是他动用公权,在企业改制、人事调动及评先评优、协调处理安全事故、银行贷款等方面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最终在虚假的“人情往来”中毁掉自己,教训惨痛,警示深刻。

  人病我防。能从别人的经验教训中审视自己的言行,发现自身的问题,慎初、慎微、慎独、慎友,防微杜渐,可谓智者;明有前车之鉴却铤而走险,冒天下之大不韪,拿自己的命运来重蹈覆辙,可谓愚者。眼下春节就要到了,这是“人情往来”的高峰期,要“礼尚往来”不要“节日腐败”。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厘清礼与贿、情与法之间的界限,千万不要把张建飞的忏悔书当笑话听,当故事讲,要当成警钟敲,当成药丸吃。

  要知道,张建飞的这种“人情往来”之说,在社会上还大有市场,至今仍蛊惑着不少“王建飞”、“李建飞”、“孙建飞”,他们沉醉于这种虚假的“人情”“礼节”中,为自己的贪婪寻找借口,昏昏然,欺人也自欺,“伸手必被捉”是早晚的事。党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一个家庭能够走出来一个干部更不容易,但在虚假的“人情往来”中毁掉一个党员干部却非常容易。

  春节期间,身心可以放松,但底线原则绝不能松。要多想一想,如果你没有重要的职务在身,没有可以“创造”利益的权力,能有主动“送钱”上门的老板吗?能有主动“往来”的朋友吗?能有自愿甘当“佣人”的下属吗?节日里 “礼尚往来”要有温度,更要有分寸,绝不能“超标”,这样,春节才能过得清清白白、亮亮堂堂。(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相关评论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作者文集申请开通文集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