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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应做造福百姓的奋斗者
http://www.scol.com.cn(2018-1-2 7:42:2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隔山打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二〇一八年新年贺词指出:广大人民群众坚持爱国奉献,无怨无悔,让我感到千千万万普通人最伟大,同时让我感到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1月1日《人民日报》)

  幸福是一种感觉,而幸福感人们基于自身的满足感与安全感而主观产生的一系列欣喜与愉悦的情绪。简单说,这一情绪来源于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实现。就此来说,幸福不是从天而降,更不是依靠别人送其入门,而是需要通过努力奋斗,因此,作为党员干部应做造福百姓的奋斗者。

  勤于思考,做造福百姓的思想者。众所周知,幸福感是一个抽象的名词,其受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但从具体来说,就业、收入、教育、婚姻、社会公平等等,都是幸福感所包含的内容。而且幸福感不是一层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其本身也随之变化。因此,作为普通干部群众,不能安于现状,更不能有小富即安的思想。特别是党员干部更应牢牢抓住新时代这一历史新机遇和新挑战,在党的十九大报告的宏伟蓝图之下,不忘初心,切切实实地为老百姓谋划新时代的幸福向往。正所谓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有目标才有压力,有压力方能有动力。

  勇于创新,做造福百姓的实践者。幸福不仅仅是一个抽象的意念,还有其不同指标的具体支撑,而其中经济指标是首位,如果一个人连基本的就业岗位都没有,或者其收入远不能满足家庭生活支出,其“幸福感”只能是空中楼阁。历史发展经验证明,改革者新,创新者强,惟有改革创新才能赢得主动。回过头看,2017年取得的成绩,不管是国内生产总值迈上80万亿元人民币台阶,还是1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更或是340万贫困人口实现易地扶贫搬迁、600万套棚户区改造任务的完成等等,哪一项目标都是通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奋斗实践而实现。因此,作为党员干部应成为改革创新的引领者,带动人民众勇于实践,在改革创新的实践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追求更加美满的幸福生活。

  敢于担当,做造福百姓的奋斗者。民之所望,施政所向。每位党员干部都应着力为老百姓创造更有质量的小康生活,在当前推进创新改革、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中履职担当,狠抓落实,勤为、善为、有为,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加扎实。真正做一个“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满”的奋斗者。(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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