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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夜饭“一桌难求”也不能任性
http://www.scol.com.cn(2018-1-27 8:34:0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春节临近,不少市民选择在酒店预订年夜饭。记者昨日走访成都多家酒楼、饭店发现,虽然距离春节还有20天,但不少酒店的年夜饭包间已预订完毕,甚至出现“一桌难求”,有些商家还作出了“1.5小时内”必须吃完的规定,超时消费还要收取超时费。(1月26日《成都晚报》)

  现在选择在酒店吃年夜饭的家庭越来越多,自然,酒店的年夜饭也水涨船高,价格贵些,要求高些,这不难理解,但年夜饭再“一桌难求”也不应该任性而为,这是必须要遵守的原则和底线。

  有酒店提出,酒店平时晚上10点关门歇业,大年三十当天,很多员工都想回家与家人团聚,所以酒店将平时关门的时间提前了半个小时。这可以理解,消费者也应该用行动给予支持,将心比心,酒店员工也想和家人团聚,这是人之常情,消费者提前结束并不损伤家人团聚,却可以让酒店员工提前回家,何乐而不为?但限时要求年夜饭在一个半小时之内必须吃完,否则就要加钱,这样的规定就不合理了。有的因为某个成员来得迟了些,大家只是想等等他,一个半小时很难吃完,而有的点得菜多,一个半小时也很难吃完,而被时间所限制,大家围坐在一起吃年夜饭,却为了赶时间而不得不尽快结束,也破坏了年夜饭相聚的氛围。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本无可厚非,但不能以牺牲消费者的权益作为前提。一方面“限时”和收取“超时费”的规定,涉嫌“霸王条款”,也违反了市民消费的风俗习惯。违反了《合同法》,也违反了《消法》中的 自由选择权 。消费者有选择服务、时效等权力;另一方面

  如果因为顾客不同意限时用餐,就不接受顾客的预订,同样侵犯了消费者合理的自由选择权。

  酒店在年夜饭这件事上,的确是供不应求,适当提高价格可以理解,但提价和限定时间不能任性,要在消费者能够接受的范围之内,既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又要尊重消费者的习俗,不能为了钱,就可以狮子大开口;不要以为不愁消费者就可以胡乱。实际上,越是到很容易赚钱的时候越是要保持优良品质,这是获得“回头客”的最好时机,如果畅销的年夜饭能够让消费者满意,消费者以后自然会以行动回报,多吸引消费者成为“回头客”,这生意才是真正赚了。令人欣喜的是,据了解,成都市消协发出消费提示,明确告知各餐饮企业,年夜饭限时消费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要求企业自动取消年夜饭限时消费,郑重提示广大餐饮企业,应依法经营,诚信自律。相信酒店会在年夜饭这桩生意上获得双赢。

  年夜饭“一桌难求”也不能任性,酒店在年夜饭上不能失去了优良品质。(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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