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一女子于近日强行阻碍高铁发车,值得注意的是,这位涉事女乘客还是一名教师。1月9日下午,该涉事女子罗某的主管部门合肥市庐阳区教体局召开了新闻通气会,公布了对其的处理结果。事件发生后,庐阳区教体局召开局党委会,对此事件作出如下处理:一、责成当事人罗某立即停职检查;二、勒令罗某所在的小学就教师队伍建设作出深刻检查,深入调查事件原因,依法依规依纪处置到位;三、区教体局举一反三,在全区教育系统中广泛开展学法守法及师德师风警示教育,严厉杜绝此类现象再度发生。(1月10日央视新闻客户端)
一次“高铁扒门”事件,将安徽省合肥市永红路小学副教导主任罗海丽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网上针对罗某的愤怒谴责如潮水般涌来,涉事教师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合肥市庐阳区教体局召开了新闻通气会,公布了对其的处理结果。
但是人们对这件事的反思却远远没有结束。
其一,对教育部门而言,要赶紧堵上师德师风教育的漏洞。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本质工作,师德标准显然要高于一般的社会道德标准,一个称职的教师首先应该是一个守法的公民,身为人民教师的罗某,在合肥火车站以等老公为名,用身体强行阻挡车门关闭,阻碍高铁发车,网上仅4分钟其与乘务员、乘警胡搅蛮缠的耍赖视频,让人无法相信当事人竟然是一名具有小教高级职称的教师!
“高铁扒门”虽然发生在“这一个”罗某身上,但却值得所有教育工作者反思和警醒。值得注意的是,当罗某被勒令停职检查时,罗某在其微博发布长文质疑:“学校凭什么让我停职?我教学又没过错。如果觉得我扰乱公共秩序,我也受到了警方给予警告以及批评。我是在火车站犯了一点错,为什么我的工作单位给予我不相干的处罚。” “高铁扒门”的罗某到现在还没有深刻反省自己的错误,不排除有些教师也会觉得主管部门小题大作,暗地里为罗某抱不平。笔者以为,不仅庐阳区教体局,包括安徽省乃至全国各地教育部门都应当以此为案例,在教师中开展学法守法及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杜绝此类在教师脸上抹黑、拉低教师社会评价的恶性事件再度发生。
其二,对铁路部门而言,要反思“高铁扒门”事件处置过程中的不当行为。从视频中看到,在高铁就要发车的时候,罗某以老公还没有上车为由用身体阻挡车门,并让列车员通知检票口放行其老公,一名乘客高喊:“你这是违法的,你在干什么啊?”我们有理由相信,高铁列车员和乘警也不会不知道“高铁扒门”事件的严重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禁止实施下列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中就包括“强行登乘或者以拒绝下车等方式强占列车”。该条例明确指出,违反第七十七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乘客与乘务员没有执法权,只能对罗某进行言语劝解,但铁路警察出面也未能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和阻止罗某的无赖行为就有点匪夷所思了。用一位性急的网友的话说“本来是一脚可以解决的事”,却磨蹭了那么长时间!
迄今为止,警方只给予罗某警告及批评。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铁路警方没有对罗某采取强制措施迅速带离现场?事后也没有依据相关法律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是不是另有什么隐情?搜狐网有慨叹“中国高铁今天被打脸!中国法制被一个女人嘲弄了”,一语击中了当下公安执法过程的软肋,这种软弱无力的“人性化”执法说到底是以牺牲全车几百位旅客的合法利益为代价,铁路公安对违法者的迁就和纵容,就是对无辜群众的一种伤害,损害的是执法机关的公信力。(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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