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国评蜀论 >> 正文
“党务公开”激发组织工作活力
http://www.scol.com.cn(2017-12-28 11:27:3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王坤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强调,推进党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大举措。(12月26日《人民日报》)

  党务公开,是我们党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核心内容,更是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任务。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此次《条例》出台,正是在充分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础上,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贯彻落实。从《条例》出台的时间和内容来看,完全赋予了“新时代”的特殊意义与深刻内涵,为今后的党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供了思想导航与实践依据。

  党务公开,是创新工作的“风向标”。事实上,推行阳光党务,早已成为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充分体现了党的制度的优越性。近年来,各级党组织在党务公开方面所做的尝试和努力值得肯定,党务公开的内容越来越详细、形式越来越多样、领域范围越来越广泛,在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心中得到了高度认同。然而,当我们面临新形式、新挑战、新目标、新要求,党务公开也当与时俱进。比如,在拓展内容、规范程序、丰富载体、灵活方式等方面,还需做出更多探索、创新与实践。在此基础上,《条例》作为一部全面系统、科学严谨的党内法规,再次把党务公开工作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充分见证了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对执政能力的深度自信。

  党务公开,是服务为民的“承诺书”。众所周知,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最终目标就是带领群众过上幸福美好生活。获此动力,我们以诚实的心境做好党务工作,并以开放的姿态推行党务公开,这就是对“心为民所想,情为民所系”的庄严承诺。但说到底,党务公开工作效率高不高,最终还取决于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不好。为此,《条例》不仅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程序和方式,进行了深入细化,还特别强调了监督与追责,其目标指向精准到位,既有业务指引,更有制度约束,可操作性强。坚持以《条例》为遵循,必将有助于引导各级党组织守好“主阵地”、种好“责任田”。

  党务公开,是取信于民的“试金石”。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是推行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的重要基础。党章亦有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这就要求我们,党务工作从制度谋划到政策发布,再到贯彻落实,都要秉持阳光透明原则,这既为时代所需,也为纪律所定,更为民众所盼。从党务公开范围上讲,我们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今后还有什么打算,不仅党员干部应知应晓,人民群众也是见证者,更是监督者。故而,推行党务公开,是树立党政形象、夯实群众基础的重要保障,群众信任我们,才会支持我们、拥护我们,我们的工作也才更有底气。

  总之,全面推行党务公开,能够有效激发党组织工作活力,不断提升党的执政能力水平,永葆党的纯洁性、先进性。一方面,有了《条例》的刚性约束,对于各级党组织工作而言,是压力、是挑战,也是动力,可以不断促进我们自省自励,始终以“人民满意”为目标,把党的工作做得更优秀。另一方面,随着党务公开深入民心,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高了、社会监督到位了,也会反向激发党员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从而更加坚定理想性念,永葆战斗活力,真正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