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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车不挂牌”的底气从何来?
http://www.scol.com.cn(2017-12-1 14:06:5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维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隆昌市环卫所的数十辆环卫车不上户、不挂牌,还经常闯红灯、占用斑马线等,视法律为儿戏。对此,隆昌市城管局环卫所回应称,环卫车之所以未上户挂牌,是因为更新换代快,经常在正常作业时存在占道等情况,所以暂缓上牌。但隆昌市交警大队表示,环卫车也必须上牌,此前交警部门已多次发函给城管部门,要求环卫车上户挂牌,但至今未办理上户手续。(11月30日,成都商报)

  城市环卫车和洒水车虽说都具有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功能,但其前提都是机动车。既然是上路的机动车,就必须证照齐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

  然,隆昌市环卫所无视交通法规,竟然有数十辆环卫车不上户、不挂牌。不仅如此,环卫车还经常闯红灯、占用斑马线等。这样任性开车和违规停车,不仅给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增添了难度,同时也是个典型的交通违法行为。如不加以整治,必然后患无穷。

  由此,笔者不禁要问一句,“环卫车不挂牌”底气从何来?在笔者看来,隆昌市城管局环卫所给出的“环卫车更新换代快、经常需要占道作业”等。我想,所有这些都不足以成为环卫车违反交通法规的理由。作为城市管理的公务车,在美化和净化城市环境同时,也要兼顾城市的交通秩序,塑造城市良好的文明形象。

  可令人遗憾的是,环卫部门没做到,当地交管部门做得也不够好。如果说环卫部门有“我的地盘我做主”的违法思维,那么交管部门在执法中也不能“灯下黑”。事实上,隆昌市交警大队对环卫车不挂牌上路还是知情的,只是在执法当中过于姑息迁就,所以才导致多次发函给城管部门,要求环卫车上户挂牌,至今也未办理上户手续的软磨抗现象。

  其实,对机动车上路不挂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也有明确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由此看来,“环卫车不挂牌”的底气还是交管部门给惯出来的。如果换着是私家车,或是一个陌生单位的车辆,当地交管部门还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姑息迁就吗?

  所以,在交通安全法规面前,不论什么人和车辆,也不论是私家车,还是城市管理用的公务车,都没有特例,都应该老老实实的遵章守规,不得超越法律的底线。唯有这样,才能彰显社会公平正义,也只有这样,我们城市的交通秩序和安全才能多一份保障。(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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