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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打赏主播,“熊家长”难逃职责
http://www.scol.com.cn(2017-12-16 9:57:4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2月13日是小陈的妹妹12岁生日,一家人本想给她热热闹闹地过个生日,但几天前发生的事,让家人没了兴致。12月2日到9日,小陈的妹妹偷偷玩了8天的网游,短短8天时间,她花了1.38万元打赏主播!刚参加工作的小陈告诉记者,“妹妹网上打赏主播的钱不是小数目,在巫山县,这相当于妈妈大半年的工资收入。”什么网游如此诱人?苦恼不已的一家人,急得只想报警。(12月15日《重庆晨报》)

  像小陈的妹妹这样10岁左右的小孩子偷玩家长手机,或是给主播打赏或是打网游成瘾等消息,媒体经常报道。“熊孩子”显然可气,网络主播也不知这个打赏的人是个小孩子,因为小陈的妹妹是在用妈妈的手机。如果想追回1.38万这个小陈妈妈大半年的工资,需要提供孩子充值打赏的截图、银行卡的流水账单、孩子与家长的户口本照片,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照片、消费是无行为能力人进行的相关证明。

  想必在网监、工商、消协等部门的调解下,要回打赏钱大有希望。虽然小陈的妹妹对此很自责很后悔,但留下的教训必须深刻牢记。小陈的妹妹属于未成年人,需要监管,而监管人正是家长,那么,她拿着妈妈的手机偷偷玩了8天的网游,短短8天时间,花了1.38万元打赏主播,这期间她的监护人妈妈哪儿去了?如果说在监管孩子中,家长可能在某一天“走神”,可如果连续8天对孩子偷偷玩手机不管不问,那无疑就是家长的失职。

  别抱怨网络游戏太过吸引人,刷礼物有多刺激,也别埋怨为网游主播设定的游戏视频太抓眼球,令人无法控制,只要监管到位,绝不可能导致孩子打8天网游的恶果。虽然小陈的妈妈平时输密码也没有特意回避小女儿,却没想到孩子不经意间竟记住了密码,一时疏忽带来的就是万分的痛苦。可见,对孩子的监护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对此,小陈的妈妈必须深刻反思,接受教训。

  事实上,家长作为监护人却对孩子监护失职的例子数不胜数。据今年1月中国青年网报道,13岁的山东初中生小冬在多个QQ群内观看色情直播,一个多月便花费五千元的零花钱,为群内数名裸聊女子发红包,影响休息更耽误了学业。据《现代快报》)去年12月报道,6岁女童跟着家长横穿马路,但家长不知道的是,孩子突然折返,结果被疾驰而来的汽车撞飞。因其母亲韦某作为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也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因此,警方裁定,这起事故中双方应当承担共同责任……

  平时,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父母才是“第一责任人”。遗憾的是,不少家长认为,家长的责任就是让孩子吃饱穿暖,满足其物质方面的需要,这种观念显然不正确。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义务教育法》也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可见,父母绝不能对孩子每天都在干什么不闻不问,甚至任意放纵;家长对孩子的监护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否则,就是失职。

  既然选择了为人父母,就要担起这份责任,必须懂得抚养孩子绝非易事,除了要考虑孩子的吃穿等生活问题,确保其身体健康,还要注意孩子的其他行为。千万别以为满足了孩子的物质需求就万事大吉了,否则,那与养宠物何异?如今很多人生孩子与实用主义和工具主义相关,多在算计投入与产出的关系,就是没有考虑孩子出生后自己作为父母该承担的责任。养孩子当然不能被义务绑架,但至少也该知道自己承担的责任。由此,“熊孩子”打赏主播,“熊家长”难逃职责。套用一句俗语:家长们,今后你们都长点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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