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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签的字找谁去”,这样的镇长不该问责吗?
http://www.scol.com.cn(2017-12-15 9:09:5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维扬书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工程验收合格已过去两年,30名农民工却迟迟拿不到工资。项目负责人称是因为道路的工程单位——陕西宁强县大安镇政府始终没有给付80多万元欠款,所以施工方无法支付工资。对此,该镇镇长以欠款发生时自己还未上任为由,“霸气”回应:“谁当时签的字,你找谁去……现在镇上没钱,我也没法给你生出钱来。”(12月14日《华商报》)

  农民工讨要工钱,镇长回复说“谁签的合同找谁要钱”,说实话,这种不负责任的话出自一个镇长之口,实在令人心寒。笔者以为,要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就必须对这样的镇长进行严肃问责,其理由有三:

  首先,“谁签的字找谁去”,反映镇长缺少解决问题的最起码的诚意。镇长高正宝证实,高文所说工程确实是他们镇政府的工程,欠债也是事实,但“现在镇上没钱,我也没法给你生出钱来”,意思是今年解决还是无望。“合同没经过公证,也没经过法律途径,你和谁约定的找谁去”,意思是合同本身还有问题,镇里就是有钱也不好随便给你们。“我们这还有工程垫资七八年没给的,而且签订合同之前,镇上资金就不足,就这大家还都愿意干。”意思是,拖欠七八年的还没有兑现,你们才拖欠两年,急什么急?这位镇长根本就没有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放在心上,殊不知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事再小都是大事,作为基层干部理当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镇里财政再困难,也要想办法把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给解决了。

  其次,“谁签的字找谁去”,拉低了党员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施工合同上盖有宁强县大安镇人民政府公章,其中显示合同总价款为306万元,工程单位属大安镇人民政府。合同约定,该工程由乙方垫资实施。工程验收合格已过去两年,然而给镇政府修路的项目负责人高文却迟迟拿不到80多万元欠款,眼看又到年底了,承包人拿不到钱,30多名农民工的工资就无法兑现。尽管高正宝去年才调到大安镇,对于前任签订的合同并不清楚。但白纸黑字的合同上盖着镇政府的大印,表明这一合同不是前任镇长私人与承包人定下的合同,作为现任镇长,怎么可以以新人不理旧账为由一推了之呢?做人这么没有底线,难怪有网友认为该镇长称得上是“教科书式”的无赖了。

  再次,“谁签的字找谁去”,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拖欠农民工的工资,不仅严重影响到农民工一家老小的生计与外出务工的热情,也极大地败坏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政府部门带头当老赖,让老百姓怎么相信政府?农民工打工拿不到钱,增收、脱贫就成了一句空话,更不要说什么城乡融合、经济转型等宏大目标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还会影响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令人欣慰的是,人社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12个部门最近联合发文,决定从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春节前,在全国继续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明确要求地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要在2017年底前优先全部清偿,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以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极端事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提请相关部门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希望陕西宁强县有关部门及时介入调查大安镇政府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事,对该作为不作为的有关领导进行严肃追责,还农民工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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