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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错一题罚50元看教育的“任性”
http://www.scol.com.cn(2017-11-10 8:00:3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云南昆明第十中学被曝光有老师向做错题的学生罚款,做错一道填空题被罚50元,有些成绩不好的学生遭罚了几百元。记者了解到,昆明第十中学为云南省属重点中学,校方表示罚款属于教师个人行为,目前学校已向家长退款并道歉。(11月9日《北京青年报》)

  学生做错题是正常的事,就是因为他们会做错题,才会是学生,其实,老师也会做错题,如果再让老师参加高考、中考,能够保证考满分吗?显然是不可能的,以前也出现老师对学生罚款,但学生做错题罚款还是很少听到的,且一道题高达50元,这更是超出我们的认知,老师的权力什么时候变得如此任性?

  教师可以惩罚学生,但却不能没有边界。而教育学生,需要遵守教育规律,需要遵守常识,可现在老师竟然作出如此荒唐的规定,且已经获得家长委员会的“同意”,这更奇葩,为何家长委员会在老师面前连基本的立场都没有了。

  这位老师规定的罚款实在是可怕。一方面罚款的数量大,一道题高达50元,另一方面罚款的依据可怕,除了做错题要罚款,还设置了另一项罚款内容:“孩子们自己定一个考试的目标分,差一分罚十块。”这是在逼学生将目标定得低,要不然罚款够受得了。进而一问,这位老师罚款难道是为了学生好?其实一句话道明实质,这位老师说,全班水果、酸奶、面包费用从这里出。毫无疑问,这位老师的目是建立小金库,老师说怎么用就怎么用,可能花学生的钱这位老师会觉得很爽,会觉得自己很威风。

  罚款是《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的一种行政处罚方式。无论是作为公民个体的教师还是学校都没有权力罚款。而有的学生被罚高达四五百,将使学生心理产生阴影不利于其发展,对此,家委会应该及时阻止,可事实上,家委会虽然没有进行公开讨论,可能也是默许了,如果果断拒绝,老师还会实施罚款吗?

  一个教师,肩负的是教书育人的职责,要设身处地为学生着想,要想学生之所想,急学生之所急,提高学生的成绩可以有很多种方式,但却没有罚款这一种,因为学生没有钱,而老师也没有罚款的权力。可为何这位老师要采取罚款的方式教育学生,估计是觉得罚款简单,且能够罚到钱,可以用在别处。

  在教师的字典中不应该有罚款这个词,在教育学生过程中,也不应该和罚款挂钩。这不是在教育学生,而是在害学生。让人难以想象的是,一个老师为何会想出学生做错题要罚款五十的措施?这只能说这个老师太无法无天了,也太任性了。这样的老师究竟是一个人在异想天开,还是在当事学校是普遍现象,这需要琢磨。

  教育的“任性”不是个别,体罚学生、虐待学生、刺激学生等等,教育学生属于“模糊”操作行为,没有一定的标准,但即便是如此,教育必须遵守以学生为主体,一切为学生的教育原则。否则,吃亏的是学生,受损害的是教育。(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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