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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把握“容错纠错”深刻内涵
http://www.scol.com.cn(2017-10-19 9:30:3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罗智刚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0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赢得与会党代表热烈掌声,也引发基层党员干部强烈共鸣。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这一举措对于激励党员干部在改革创新中勇于担当、大胆创新、积极作为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容错纠错”表象指宽容失误、允许犯错,核心在激励干事创业、鼓励担当作为。建立并落实好这项机制,需要从思想、理论、方法等多个方面进行准确把握,正确解决知错、容错、防错、纠错等系列问题,才能真正营造起宽容失误、敢作善成的良好氛围。

  建立好容错纠错机制,要准确把握为干事担当者保驾护航的思想基础。我们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是一条有别于其他国家和其他主义的全新道路,没有现存的经验可循,需要全体党员干部在探索与创新中前进。然而,在前进的征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挑战与风险,甚至出现无法避免的失败、错误。如何面对、处理这些失误、挫折,考验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的执政智慧、执政能力,必须要有天下为公、事业为重的胸襟,以及清晰的认识、理性的思维、果敢的担当。当前,我们正步入改革的攻坚期、深水区,面临诸多“骨头”“险滩”,需要改革创新者层出不穷,牢固树立改革创新精神,切实冲破旧观念、旧体制的束缚,就显得尤为重要而紧迫。

  执行好容错纠错机制,要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的根本遵循。习近平同志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清楚地界定了失误的范围,明确了哪些可以容忍,哪些要接受处罚,旗帜鲜明地鼓励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勇于进取。可容可纠之“错”,主要是指改革实践中发生的真正意义上的探索失误,而不是假借改革之名践踏法律、肆意妄为。“容错”不是“纵错”,“纠错”不是“避责”,容错纠错机制绝不能成为党员干部违法乱纪的“避风港”。

  落实好容错纠错机制,要准确把握以辩证眼光看待错误、以宽广胸怀包容错误、以事业为重纠正错误、以制度机制防范错误的方法原则。容错与纠错相辅相成,容是前提,纠是目的,必须统一起来、形成闭合。当前,最紧要的工作就是建立完善容错纠错的系列制度办法,使之规范化、常态化。比如,容错的正面清单、纠错的对策清单,哪些能容、哪些该罚;容错纠错机制的运行规程,由谁来启动实施、如何科学定论;配套保障制度的跟进,考核评价、保护激励、追责问责等办法,都需要予以明确、合理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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