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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执法冲突,需要智慧也需要温度
http://www.scol.com.cn(2017-9-3 8:03:5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丁恒情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昨天上午,上海松江区民警在执法整治违法停车时,一名违停女车主带着孩子纠缠阻挠民警,民警在制止其纠缠过程中,未顾及女子手中怀抱儿童的安全,将该女子摔倒在地,导致其怀中儿童跌落。上海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涉事民警粗暴执法的行为是错误的,已被停职并接受警务督察部门调查。针对这一本不该发生的事件,将进一步强化全警法治意识,规范全警执法行为。(9月2日《北京晨报》)

  上海松江区民警粗暴执法事件发生后,立刻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对此,舆论上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声音,一种声音认为,就算该女子停车违反了交通法规,车辆该扣就扣,但不能这样对待小孩;另一种声音认为,交通法规是刚性的,无论是谁,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应该遵守法律遵守规则,该女子阻拦警车,动手殴打执法人员,已经违法,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实,双方的观点虽然不同,但爱憎都是分明的,出发点也是善良的,总结起来只有一点:当违法者与执法者出现冲突,我们该以何种方式看待呢?严格执法本身没有错,这是作为执法人员理所应当具备的刚性的一面。但是,执法者在公正执法的前提下,也应最大可能给予公民柔性的人文关怀。

  回归事件本身,违停女车主带着孩子纠缠阻挠执法民警,民警在制止其纠缠过程中,未顾及女子手中怀抱儿童的安全,将该女子摔倒在地,导致其怀中儿童跌落。民警粗暴执法的行为显然是错误的。根据公安部交管局此前印发《常见阻碍和妨害交通民警执法职务行为现场处置规程(试行)》,在有未成年人随行的当事人阻碍交警执行职务时,应确保未成年子女安全,要安排民警照看,温言安抚,避免其惊吓跑动造成交通意外。由此可见,上海市公安局给予涉事民警停止执行职务、接受警务督察部门调查的处理决定,无疑是充满智慧的、也是充满温度的。

  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然而,一直以来,公安部门也好,其他执法部门也好,粗暴、冷漠、生硬的执法模式在人们的心里早已固化,让人心生畏惧,甚至反感,现场对抗的行为也时有发生。在该事件中,违停女车主带着孩子纠缠阻扰执法民警,进而引发矛盾冲突,导致怀中孩子跌落,幸运的是没有造成孩子的伤亡。试想一下,如果孩子跌落后发生死亡,该事件就可能成为极端事件,这样损害的是政府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

  因此,作为执法者,我们不要暴力执法,而应该设身处地多换位思考,多为执法对象着想,多做耐心细致善意的思想工作,方式方法不要简单粗暴生硬,行为上多微笑、多讲道理,这样或许就更容易获得执法对象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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