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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履职规范 才能执法为民
http://www.scol.com.cn(2017-9-3 7:47:2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昨天上午,上海松江区民警在执法整治违法停车时,一名违停女车主带着孩子纠缠阻挠民警,民警在制止其纠缠过程中,未顾及女子手中怀抱儿童的安全,将该女子摔倒在地,导致其怀中儿童跌落。上海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涉事民警粗暴执法的行为是错误的,已被停职并接受警务督察部门调查。针对这一本不该发生的事件,将进一步强化全警法治意识,规范全警执法行为(据9月2日《北京青年报》)。  

  其实,早在昨日中午时分,包括交警“一招致‘民’”和几段疑似现场的视频就在微信圈里被刷屏,在一段53秒由手机拍摄的视频中,一位抱孩子的红衣妇女正在一辆停放的警车旁与着交警制服的男性推搡争执,妇女怀里的孩子也被吓的哇哇大哭,而随后的一幕让人惊呆,只见交警对抱孩子妇女一个别腿抱摔,妇女被重重摔倒在地的同时,孩子也从怀里“飞”了出去,同样重重的落在地上,而几乎同时从警车里下来的另一位交警,非但没有顾及一旁撕心裂肺哭叫的孩子,反而与抱摔妇女的交警练手按住欲挣扎而起的红衣女子,还是路过的两位群众赶紧冲过去将孩子从地下抱起来。  

  而随后几段疑似现场拍摄的视频,均是拍摄妇女被抱摔后的画面,有妇女被戴上手铐哭诉的镜头,也有群众与交警发生争执甚至还有双方厮打的画面,在一段警察欲带走妇女去派出所做调查的画面中,一位民警甚至对视频拍摄者动了粗,在训斥拍摄者“不准拍”的同时,还冲到镜头前一把打过正在拍摄的手机。就在很多微信网友对这几段视频充满疑惑甚至质疑警方执法方式的过程中,更荒唐的一幕出现了,几乎也是同一时间,中国警察网发布的“辟谣”和几家正规媒体官微发布的“证实”信息相继出现,而也就在短短十几分钟之后,上海警方官微发布信息,不但证实视频内容就是发生在上午,并称已将女子和孩子送医检查,而涉事的民警也当即被停止执行职务并接受警务督察部门调查。  

  尽管从随后越来越多的信息表明,在这场对抱孩子妇女违停执法中,妇女确实存在阻挠执法,不听警告抓挠执法交警,甚至有依仗怀里抱着孩子,警察不能拿自己怎么样的有恃无恐心理,但警察对于抱孩子妇女的执法,尤其还是行政执法,更应当强调文明与规范,无论从市民所拍的视频还是来自官方的回应甚至某些舆论有意识的“引导”中,都没有否认民警有行为失范或执法瑕疵。确实,法律不是儿戏,警察执法也必要具有效力先定性,但失范就是失范,不能因为实施效力先定性过程中出现行为失范,就不允许别人质疑,更不能因为一个红衣女子有拿怀里孩子做“挡箭牌”的心理对抗执法,就以点概面认为所有抱孩子妇女都会对警察执法“胡搅蛮缠”,这种“一竿子撂倒一船人”的思维逻辑同样缺乏理性。  

  作为“局外人”,从远距离拍摄的视频中,虽然没有听清楚抱孩子妇女如何对执法警察进行阻挠甚至言语谩骂侮辱,但可以肯定的是,执法交警之所以不顾孩子安危,果断对妇女采取“强制措施”,依法的背后恐怕也有情绪使然,按照最朴素理解,无论是执法民警还是一般正常男性,非被逼急和情绪失控的状态下,既不会对女性动粗,更不可能对抱孩子的妇女“一招致服”,而且车里原本还有一位警察,完全能够在保障孩子安全的前提下,对红衣女子采取“强制措施”,警察有效力先定性的执法权力,但在一般的行政执法中更要防止“滥用”,毕竟违停不涉及犯罪,赤手空拳抱孩子的妇女更不会对执法民警造成任何严重伤害。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公安部针对民警在现场执法中遇到问题应当如何规范处置,进行视频培训时,不止一次的强调指出民警执法时,面对群众围观拍摄,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然执法民警对红衣妇女的“制服”过程中,却大声警告围观群众“不准拍摄”,甚至欲打落拍摄者的手机,如果涉事民警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失范,何以对视频拍摄者如此紧张。  

  没有执法规范就谈不上执法为民,相比之下,笔者更欣慰上海警方对此事的应对态度,事件发生后,涉事民警所在上海松江警方不但及时客观的称述事件发生经过,避免和消除了由此事件引发的各种谣言,更在第一时间决定停止涉事民警执行职务并接受警务督察部门调查,这种不袒护不遮掩的积极姿态,更彰显出应对舆情的智慧和对规范执法以及维护公安队伍整体形象的高度重视。因此,我们也相信这样的事件,既会得到圆满的处理,更不会再度发生,更相信通过这次教训,上海交警的执法规范也会有一个质的提升。(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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