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至24日是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全国各地纷纷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网络安全宣传活动。19日,四川省公安厅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四川公安机关近年来查处的网络安全案例,截至日前,四川各级公安机关已成功侦破各类黑客攻击和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216起,查获公民个人信息205亿余条,缴获黑客工具1000余套。在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中,“内鬼”泄密成为重要源头,在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714人中,“内鬼”就有116人。(综合《华西都市报》、四川在线2017年9月20日报道)
在手机已成为重要通讯工具的今天,相信很多人都有如下遭遇:刚好买了新房,马上就有装修公司打电话;孩子上学,马上就有培训机构打电话;买了汽车,马上就有保险公司推销员打电话…….不仅如此,我们还会经常接到诸如推销股票、办理贷款、贩卖假烟、售卖商铺等各种各样的电话和短信,有时深更半夜都还会接到这些骚扰电话或短信。当接到这些电话时,我们除了拒绝、报怨或谩骂外,也很想搞清楚这些人是怎么知道我们个人信息的,我们的个人信息究竟是怎么流传出去的。四川警方的通报已给出了我们答案,那就是一些单位的“内鬼”贩卖了我们的个人信息,一些黑客盗取了我们的个人信息,一些“隐私贩子”层层转卖了我们的个人信息。
面对严重的个人隐私泄露和贩卖现象,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予以保护。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网络安全法》还就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了专门规定: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网络安全法》的施行,并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重要内容,既是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期待。它不仅可以有效抑制和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而且能够保障用户的网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再到如今的信息社会,每一次重大社会转变都会衍生出很多社会问题。当前,我国已是有着7亿多网民的互联网大国,我们身处的时代已经是名符其实的网络时代、信息时代。互联网已成为人们工作、生活、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泄露和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看似与我们无关,其实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如果任由泄露和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况泛滥,那我们的手机每天都会收到很多垃圾信息,我们有价值的个人信息将会被不法之徒利用,危及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确保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需要大力实施《网络安全法》,用法治利剑挥斩“个人隐私贩子和内鬼”。同时,也需要每一个公民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切实提升网络安全意识,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只有让法治成为网络时代每一个公民追求和信仰的灵魂,网络社会的运行规则才会井然有序,互联网才能成为推进人类文明进步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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