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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微信红包当成腐败“隐身衣”行不通
http://www.scol.com.cn(2017-8-19 14:36:5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林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有网友曝光,山西省政协办公厅机关党委副主任科员邢艳军过生日时,在自己组建的公务员培训群中向群成员索要红包,并称“没有祝福语的请抓紧退群”。目前,山西省已对邢艳军作出严肃处理。(8月15日《检察日报》)

  历览古今多少官,成由清廉败由贪,从古到今,腐败和反腐败之间一直处于“博弈”状态,而且始终都没有停止过。即便是从腐败和反腐败两军对垒“胶着状态”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再到如今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这种“博弈”仍然存在。面对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和日趋益严厉的反腐措施,有一些人还在绞尽脑汁,不断在腐败手法上推陈出新,妄图突破监管、维护既得利益。

  多植荷花塘自清,勤反腐败政自明。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全国各地落地生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盯紧时间节点,加强执纪监督问责,从具体问题抓起,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取得了压倒性的阶段胜利,明目张胆的“四风”和腐败行为有所收敛。然而,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并不甘心“自动退出历史舞台”,改头换面,从明处躲向暗处,新的腐败手段不断出现,花样不断翻新,穿上各色的“隐身衣”、涂上各种“保护色”。譬如: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搭上了电子科技的顺风车,微信红包、支付宝转账、电子礼品卡、充值点券等隐蔽性极强的送礼方式却成为一些人的“送礼神器”。

  污泥不染为尊,清正廉明为贵。正如报道所言,近两年,因微信红包受处分的不只邢艳军一人。今年5月,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翠屏山街道原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周玉松收受某村民通过微信所送5000元,加上其他履职不到位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月21日,浙江一村主任自荐人戴某因在微信群中发放60个百元红包为自己竞选村委会主任拉票,被行政拘留7日,并处500元罚款,自荐人资格被取消;2016年8月,安徽一粮站副站长连收21个200元微信红包,为粮贩子提供便利被“双开”…… 频繁出现的官员利用微信红包牟利、滥用职权现象,极大损害了公务人员形象,社会影响恶劣。

  俗话说得好,“打蛇打七寸,抓蛇捏蛇头”,揭掉微信红包牟利的“隐身衣”也一样,要抓住重点的环节,才能取得好的效果。而这“七寸”就是我们常说的教育和监督。微信红包在本质上与现实中的红包并无区别,但因微信红包其隐蔽性强,面额较小,并且收与送之间往往都打着人情世故、礼尚往来的名义,容易让人放松戒备。更何况收受红包从金额的角度来说,微信红包还达不到受贿的“标准”,让一些党员干部“乐此不疲”,根本不把微信红包当回事。事实上,滴水石穿,任何事情都有一个日积月累的过程。微信红包也会“日久生情”,演变成身边的“炸弹”。这是毋庸置疑的。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要防止微信红包演变成“炸弹”,作风是表、思想是里、制度是根。要继续念好作风建设的“紧箍咒”,紧盯重要节点,重视发挥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把网民作为“显微镜”和“望远镜”,形成围攻“四风”和腐败问题的社会合力,不遗余力查处顶风违纪案,点名道姓曝光涉事党员干部,以形成有力震慑。同时,须高擎制度之剑,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监督机制,增强制度的刚性和纪律的硬约束力,以压制一些人既存或萌动“风头过了”的念头。更为重要的是关口前移,通过宣传教育让党员干部意识到:索要、收受微信红包也是一种违纪行为,触犯的是纪律的红线,从而自觉树牢拒绝微信红包、远离微信红包的理念,抗腐防贪、永不变质。(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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