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警示录学“防查术”与饮鸩止渴无异

http://www.scol.com.cn(2017-8-7 7:39:2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山居闲人
作者:山居闲人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观看违纪违法官员的案件警示录,原本是震撼灵魂的活教材,有些领导干部,却把它当成了猎奇看热闹,甚至从中总结“贪腐经验”。近日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报道:有少数党员干部在观看警示录时,视之为规避监督、钻纪律空子的“宝典”“秘笈”,反复揣摩、总结他人违纪行为暴露的教训,研究干扰、对抗组织审查的套路。(2017年8月6日《新京报》)  

  无论是“落马”官员的“忏悔录”,还是以违纪违法官员案件为蓝本拍摄的警示片,原本都是用来提醒和警示党员干部的生动教材,可最终却得出了截然不同的结果。绝大多数党员干部从中受到的是思想洗礼、灵魂震撼,吸取的是“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深刻教训;而另有部分党员干部,不仅对警示录的正面意义视而不见,还将其视为规避监督、钻纪律空子的“宝典”、“秘笈”,并从中总结出势将腐败进行到底的各类“防查术”。  

  当初鲁迅先生评价《红楼梦》时的一段话很有道理:“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留言家看见宫围和事,革命家看见排满.....”。对于那些抱着对党和国家的忠心,以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初心为目的的党员干部来说,通过观看警示录,自然就会受到震撼、得到启发、收获教训;而缺乏对党纪国法的敬畏,视党和人民所赋权力为谋取私利资本的党内蛀虫,警示录非但没能让他们在贪腐道路上望而却步,反而却成了其学习贪腐成功经验和总结失败教训的“宝典”和“秘笈”。  

  经验告诉我们,不管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不仅存在相互联系的普遍规律,同时还有相互之间的因果关系发挥着重要作用;想要得到良好的结果,就必须用正确的方式去打开,方法错误必然导致南辕北辙。就像新闻中提到的几个贪腐官员,由于使用了饮鸩止渴的错误方式,即便总结出的“装穷不露富”、“只跟‘信得过’的商人隐秘交往”、“寻找‘代言人’等“防查术”看似极具欺骗性;但贪腐行为最终还是被暴露,从而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成为被人唾弃的无耻败类。  

  其实,严厉打击腐败、用警示录教育党员干部远离贪腐,仅仅只是反腐倡廉的治标手段;而要从根本上遏制腐败,从而取得反腐败斗争的决定性胜利,还得靠体制创新和制度修复。也就是说,要达到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现象的产生,一是要坚持反腐体制创新,从而调动起全社会的力量来共同反腐;二是要与时俱进,对制度中暴露出来的漏洞进行及时修补,让腐败分子无空子可钻。(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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