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真谛,在于全体人民的真诚信仰和忠实践行。民众的法治信仰和法治观念,是依法治国的内在动力,更是法治中国的精神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精神融进民族精神血脉,法治文化注入国家文化内核,法治社会建设不断推进,法治力量深入人心,全民守法正在成为现实。(8月23日新华网)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第一次出现了“全民守法”的表述,其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相并列,并出现在最后,言下之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全民守法”不仅是保障,也是落脚点。笔者认为,实现全民守法,关键做到全民知法、信法、用法。
知法是前提。全民守法首先必须全民知法,换言之就是全民既要学法也要懂法。通过学法不仅学习法律条文、法律内容,更重要的是在学习中真正领会法治精神,掌握法治的精髓所在。也只有学习了法律,了解了法治,才能真正让法治入脑入心,增强自身法治思维观念。当然,欲知法必学法,而学法的最好方式就是普法教育。因此,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基层部门需要在精准普法上下功夫,为广大干部群众学法、懂法、知法创造先决条件。
信法是基础。作为老百姓仅学法、知法还远远不够,还必须尊重法律、敬畏法律,不管是在任何时候,还是干任何事,都不逾越法律这道红线。当然重法、敬法首先要对法律有所信任,相信法治。而这一对法律的信任与对法治的信心如何建立,这就要通过严格执法和司法公正来保障。事实上人民群众就是在每一起依法执法、严格执法和每一个公平正义的司法案件中,增强践行法治的幸福感与获得感。正是有了老百姓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法治的依赖,守法才逐渐成为全民发自内心的自觉自愿行动,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
用法是目的。不管是对法律的敬畏也好,对法治的信任也好,这些都不是最终的目的,也不是推进法治建设的最终结果,而“全民守法”的真正落脚点是广大干部群众做到人人使用法律,人人践行法治。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讲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考法这一良好的法治氛围。作为干部而言能依法行政,作为百姓而言能在个人权益受到侵犯时,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当然,除了用法维权之外,还有依法履行法律赋予自身的义务。
诚然,要实现全民守法并非一日之功,还需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那些“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应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去破解一道道有法不依、有法难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违法不究等一道道难题。最终将法治信仰深入人心、外化于行。(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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